因ETC接連出包也被各界K得滿頭包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20日宣布,將於一周內邀請民間技術專家組成稽核委員會,訂定嚴格的關鍵績效指標(KPI),自春節(1月30日)起三個月內倘有未達該KPI情形,將予重罰50萬元,若三個月後仍未改善,將認真思考與遠通公司解除合約。
\n對於高公局祭出可能解約的撒手鐧,遠通回應說,現在對重複扣款的用路人都已加倍奉還,若要解除合約,遠通會依合約規範提出主張。
\n另外,用路人如果認為扣款金額有問題時,高公局歡迎用路人主動提供給他們,如查證確實扣款錯誤,除將責由遠通公司將加倍返還用路人外,並將要求遠通對提出錯誤屬實的用路人提供獎勵。
\n遠通公司發言人周世惠說,為挽回用路人信心,遠通尊重政府的要求,並會朝100%的目標努力,不過,目前全世界的ETC系統都沒辦法做到100%,所以稽核的績效指標應符合一定比例,現在遠通重複扣款的案件已逐漸收斂,有信心不會被罰款。
\n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ETC全面計程收費後發生重複扣款、對向偵測、幽靈扣款及行駛地方道路遭偵測等異常扣款事件,主要集中於1月2~10日間,主因是計程收費系統上線初期未穩定,致使交易檢核機制未即時提送資料。遠通針對用路人權益損失部分,已加倍返還外,並針對問題改善及加強檢核機制,目前系統已穩定正常。
\n他說,雖然遠通系統已穩定正常,但很多用路人仍存有疑慮,為讓用路人安心,同時讓遠通證明自己的系統沒有問題,政府決定在合約規定之外,邀請專家訂出一個KPI,只要每次查核發現未達該KPI,當下就開罰50萬元,自春節開始執行三個月時間。
\n他指出,如果三個月內遠通對用路人的通行費扣款一直無法符合KPI,代表他們的系統有問題,用路人也不會對遠通建置的ETC有信心,此時政府就必須思考與他們解約。
\n他強調,這兩項要求是在合約之外,已告知遠通,未來如果真的走到解約這一步,遠通要走法律訴訟的話,這是他們的權利,但政府在這件事情上一定要有所做為,不能全部依照合約機制處理,讓遠通有太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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