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有評估、監督機制 蘇批馬略而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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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日又想要強渡關山,欲排審服貿協議,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痛批,這不但違背聯席會議「先立法、再審查」的決議,也凸顯馬英九又在玩兩面手法,意欲製造衝突。
\n蘇貞昌說,立院在上月21日內政等8個委員會的聯席委員會議,已經通過「先立法,再審查」的決議。
\n蘇貞昌說表示,兩岸經貿往來頻繁、彼此關係敏感複雜,過去政府在欠缺民主監督機制下與中國洽簽各項協議,實為行政權獨大專擅,乃至於像服貿協議這樣,以黑箱作業方式迴避國人參與、迴避國會監督。
\n他強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法制化勢在必行,學生提出的「先立法、再審查」訴求,也獲7成以上民意支持,呼籲馬總統儘快回應國人及學生的訴求,化解僵局,這也是他身為國家領導人的責任。
\n民進黨今邀請台灣東北亞學會副秘書長董思齊教授以「如何建構對外經貿談判的國內民主程序:以韓國『通商程序法』為例」為題,進行專案報告。黨主席蘇貞昌表示,韓國過去10年簽了10幾個FTA,他們有完備的立法和國會監督,具體落實國民參與,也降低對外洽簽FTA的社會成本;此外,以韓美FTA為例,韓國也是在長久的協商甚至遭國會否決後,修改內容、重啟談判,最後才通過,這樣的經驗值得台灣的政府作為借鏡。
\n黨發言人林俊憲轉述,蘇貞昌在聽取董思齊的報告後說,馬總統一再強調韓國經驗,卻刻意忽略韓國對外簽FTA,都是先和美國等先進國家簽,並且經過國內長久協商,甚至被國會否決後重啟談判,修改內容才通過。尤其,韓國訂有洽簽協議的監督條例,包括完整評估、監督與審查法律機制,馬英九總統對這些卻統統不提。 
\n蘇貞昌說,民進黨2008年8月就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送交立院,迄今卻在程序委員被國民黨封殺108次,直到近日因為學生及國人強烈反彈,國民黨才迫於民意鬆口願意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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