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廖運範等21名中研院院士連署,建議馬政府遵照台中榮總醫囑,讓陳水扁前總統離開目前監禁環境,進行居家療養乙事,法務部發表「返家療養涉及法律規定,非僅醫療問題」聲明指出,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罹病僅有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等方式,並無居家療養之規定,故縱使尊重及理解醫療專業診斷,其居家療養之建議亦不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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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務部表示,中榮所提「離開監禁環境及居家療養」之建議,雖可能對陳水扁先生病情有益,但受刑人畢竟經司法公平審判定讞,不能僅就醫療問題考量,而無視刑罰之執行,否則豈非與陳水扁先生罹有相近疾患之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療養,其理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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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務部強調,中監重視陳水扁先生醫療人權,已提供專業完善的醫療照護,目前其健康狀況經醫師評估無須住院治療,依照法律規定,在監執行乃屬當然,外界實不應以陳水扁先生居家療養有利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之規定,破壞國家刑罰執行之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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