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歷史 維護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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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自由時報6月16日A1報導,中國發文聯合國夾帶附件宣稱有權收復台澎。該附件為1958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其中指出「台灣和澎湖地區被美國武力侵占」。查該項聲明與史實明顯不符,且違反國際法原則,茲將一些史實真相陳述如下:
\n1950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長周恩來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提出了”美國侵略台灣”的控訴,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要求美國陸海空軍事撤出臺灣。
\n1950年8月25日,美國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做如下的說明:「美國的行動對該島地位未來的政治解決,不預存立場,此業經表明。該島的實際地位是:它是太平洋地區盟軍勝利,從日本取得之土地。向其他類似土地一樣,它的法律地位在沒有國際決定其前途之前,無法解決。中國政府受盟國之託,接受在台灣之日本軍隊的投降。這是當前中國人在台灣的原因。」
\n1950年9月20日,美國行文要求把台灣問題列入聯合國第五屆大會議程。美國在9月21日提出的一份說帖,引述開羅及波茨坦宣言及日本投降的事實,但宣稱:「台灣正式轉移給中國,須待締結對日本和約,或某種適當的正式作為。」這項說帖又宣示:「美國政府已明確表示,它所採取有關台灣之措施,並不妨礙台灣的長程的政治地位,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也不尋求特別地位或特權。美國相信台灣及居住在台灣將近八百萬人民的未來,應依聯合國憲章之規定,和平解決。」
\n1950年9月29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控訴“美國侵略台灣案”列入聯大議程。 辯論於1950年11月30日終結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 9 : 1 否決 “控美侵略台灣案” 的成立。
\n1951年9月4日至9月8日,對日和約會議及簽字儀式在舊金山舉行。因為與會國對那一個政府應代表中國出席的問題有分歧,中國沒有參加。和約第二條反映了這項分歧,其相關條文稱:「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主張。」
\n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拿出1958年的片面聲明,意圖矇騙國際社會,想要染指台灣、澎湖的領土主權,明顯違反國際法原則,令人憤怒。
\n陳逸南(台灣北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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