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最近因收費員安置案逾期違約,遭判罰450萬元,但拒繳罰金上了媒體頭版。讓人訝異財團異於一般民眾之勇於抗法,又是一樁財大氣粗的社會反面教材。
\n《遠通電收》前年才因利用率與建置進度違約被罰5.46億元拒繳,而與高公局打官司。甚且,對國會決議繳費通知函應由其吸收,《遠通電收》也不予理睬,並拒絕代墊,每月帳單仍照寄高公局,此種對公權力之藐視態度,一派吃定國家姿態,令人對「財團」之刻劃印象增添反感。
\n《遠通電收》敢於拒繳違規罰款,對轉置收費員工逾期違約又狡辯拒罰,此等霸氣實有違一般商業倫理。本案官方反應亦有背常理,是否隱藏行政、立法部門對遠通電收「包庇」、「輕罰護航」、「放水」之外界質疑,否則,怎能坐視其一再抗拒公權力?
\n《遠通電收》自成立以來爭議不斷,「依法該解約,卻無」、「該罰款,卻延」、「該繳罰款,卻拒」等,其何以膽敢於社會強詞指責之下卻一再凸顯其強捍之處事風格,是特許「特權」嗎?高公局依法行政嗎?交通部長官善盡監督之職嗎?而立法院何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再追究不依國會決議執行之責?是否牽扯一些外界質疑而為國人所不能接受之「官商勾結」情事呢?不然,一般國人可以比照享有如此權限嗎?
\n讓人難以明瞭,違乎常理的案例何以總是發生在一些「特立獨行」的社會聞人身上?對於《遠通電收》一連串引人側目之舉,究竟背後還有哪些尚未被揭露的內情?相信在各方強力監督之下,終會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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