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建龍(曾任台南縣、嘉義縣教育處長)
教育是國家最重要的投資。學校教育辦得好,孩子就能適性發展、學以致用,人人得以發揮所長、各就各位,國家競爭力自然提升。教育不只是傳授知識,更要培養懂得做人做事與明辨是非的健全國民。教育是生命影響生命的歷程,今天的校園就是明天的社會,校園友善,社會自然祥和。
本文醞釀多時,只想如實的反映當前教育現場的慌亂與失序。學校原本是孕育希望、創造感動的園地,如今卻因校事會議機制的啟動,以及相關法規名詞定義與解讀的差異,使制度在執行上出現矯枉過正疑慮,也讓親、師、生三方陷入不安。孩子是教育的主體,而教育能否成功,關鍵始終在老師。當教育失去方向,學校存在的意義何在?當教育從一份「感人」的志業,走向「趕人」的工作,我們失去的,不只是教育的價值,更是整個社會的未來。

近來,最常聽見第一線教師感嘆的,不是「學生愈來愈難教」,而是「不知道怎麼教才不會出事。」短短一句話,道盡了教育現場的辛酸與無奈。
老師的善意管教,隨時都可能因認知落差演變成投訴案件。在現行制度下,學校只要稍有遲疑,動輒面臨「隱匿通報」的嚴厲處分與高額罰鍰,甚至被貼上「失職隱匿」的標籤。在這種恐懼氛圍下,校長與行政團隊必須耗費大量時間、人力來處理繁瑣的行政程序,甚至還得額外籌措人力與經費支應相關調查工作。當學校選擇「先完成程序做自我防衛,再來談教育」,被犧牲的總是日常的學生教學與輔導。
當投訴為零成本,投訴案件就難以杜絕,雖然教育部已嘗試透過具名檢舉、案件分流等措施減少濫訴,但法規可以持續的修正,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卻需要花上數倍的時間來重建。許多投訴案件最後查證並不成立,但過程中耗費的大量行政成本已無法挽回,親師生之間的互信,也在一次次的對立與猜疑中消失殆盡。
制度可以規範行為,但教育才能改變人生。教育真正價值,在於預防勝於補救;事前的教育,比事後的調查更能保護孩子。但,令人不解的是,為了因應有增無減的投訴案件,當前教育工作重心本末倒置,逐漸放在後端的案件處理程序,以及辦理一些為配合調查工作的各項研習與訓練,進而忽略了教育最根本的源頭管理。
其實,國家對教育資源的投注,應優先支持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輔導知能,落實「教、訓、輔」三合一的教育理念,正確方向是做好前端的預防與引導,而不是事後的調查與究責。唯有讓老師有能力教、有信心教、有空間教,才能減少衝突與事件的發生。否則,培訓再多的調查委員,也不足以因應案件需求。這絕非教育之福,更非孩子之福。
尤其在國小階段,孩子涉世未深,生活經驗與情緒管理尚在發展階段,同儕間的摩擦與犯錯是學習人際互動的必然過程,亦是學校實施機會教育的最佳契機。讓導師透過教導、訓導與輔導三管齊下,培養學生的同理心、責任感及尊重他人之素養,國小階段養成得宜,進入國中後自然就有良好的學習態度與生活常規。然而,現今的操作處理方式,一些原本可以透過教育化解的小摩擦,有可能被放大,而直接進入繁瑣的法律調查程序。

當老師的教育與管教空間受到壓縮,孩子分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在校園眼睜睜望著大人世界的防衛與對立。這樣的現象,不但無法引導孩子健康成長,反而會誤導他日後用懷疑、對立與投訴的方式去看待未來的人生,因此,當校園事件讓教育失焦,孩子的人格養成也正在弱化。
「有處理就沒有隱匿」。天天陪伴孩子的導師與輔導老師,最了解學生的個性、家庭背景及成長需求,因此,除了涉及重大違法或危害學生安全的案件必須依法嚴辦之外,一般的校園衝突仍宜尊重學校的教育專業處理,給予教育現場適度的專業空間,讓親師合作、家校同行,共同陪伴孩子成長,而不是將每一件校園事件直接推向法律程序。
有效的校園治理,不只是建立規範,更重要的是信任教育專業,強化教師的輔導知能。教育需要制度的支持,而不是被取代;守護孩子,也要守護為孩子付出的老師。唯有在保障學生權益與尊重教師專業之間取得平衡,讓教育者能教、能管、能陪伴,制度才能真正發揮其保護傘的功能,而不是成為教育現場的負擔。
教育應回歸育人的初心,制度應做為教育的後盾。當教育政策重心放在支持教師專業、尊重教育現場,讓老師安心教、孩子快樂學、家長支持與合作,教育才能發揮改變生命的力量,成為培育人才、點亮未來、創造感動的希望工程。
守住教育的本質,就是守護臺灣的未來。
(作者王建龍,曾任臺南縣、嘉義縣教育處長,現任臺南市、嘉義縣教育顧問,並擔任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校長領導專業諮詢輔導委員。深耕教育行政與學校教育三十餘年,長期關注教育政策、校園治理、校長領導及學生學習發展,持續為教育改革與教育品質提升建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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