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耀鵬與李復甸兩監委就前陸軍連長林正誼(林毅夫)三十五年前從金門駐守前線攜帶機密文件叛逃案作出調查報告,並經監察院院會通過,認為國防部處理林正誼案有疏失。亦即國防部與法務部都以林正誼所涉投敵罪為「繼續犯」,投敵行為尚未終了,追訴權時效尚未消滅,所以持續對林正誼發布通緝至今,嚴重侵害人民憲法上的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
\n因為監察院院會通過葉、李兩人所做調查報告,表示多數監委都認為我們國家侵犯了叛徒的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但與國防部與法務部見解不同,所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法律命令統一解釋作為最終裁奪。
\n事實上在此之前的2009年8月,監院就已由葉耀鵬與趙昌平兩監委向國防部提出糾正案,認為國防部處理林正誼案態度消極(要積極,是否意味要政府相關部會提出引渡林正誼回台受審) ,事隔將近五年後的今天,眼見無轉圜餘地,只得作一最後一搏;非僅如此,連陳長文律師都在今年元月特地為他林正誼寫了一篇林毅夫,還是台灣的「敵人」嗎?登在中國時報上,可以想見林正誼於今在台灣擁有的人脈,真可謂神通廣大。與此相對照的是羅賢哲叛國案被處無期徒刑,他本人及家屬見形勢大有可為,也要求司法「重審」;正因當時有一新聞披露:兩岸國安情治單位曾在第三國祕密談判交換被俘情報員,我方為此提前假釋一位刑期即將到期的共諜,中方卻獅子大開口,點名索要最大咖的前陸軍少將羅賢哲,致使談判破局。在羅賢哲及其家人來看,大功在兩岸卻遭不同等對待,真是令人不解。
\n既然監院都已明白表態,建議所有未受續聘之全體監委,卸任之後大可將所掌有之機密攜往對岸邀功,或鼓勵子孫們效法林正誼與羅賢哲,未來都將享有同樣的歷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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