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15)日指出,美國在台協會今天稍早回覆的信函證明,馬總統的美國永久居留權很早已前就已經失效,馬總統已不具有美國居留權的身份,而昨(14)日在野黨領袖對此批評總統一事,李表示希望在野黨領袖公開向國人以及總統道歉。
\n以下為AIT信函內容:
\n沈代表(駐美代表沈呂巡)惠鑒:
\n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 Y. J. 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壹週刊》之文章並將其所謂「Mark Y. J. 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連結。
\n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n《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報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n順祝安好
\n唐若文 敬上
\n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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