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台北市長選舉中炒得火熱的新生高架「弊案」,今(26)日一審出爐,北市前新工處長黃錫薰等4人獲判無罪。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合議庭依據鑑定結果,認定當時營造工程物價確實飆漲,3家公司並無哄抬價格,加上檢方無法舉證合理工程巿價,公程會也鑑定並無浮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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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認定黃錫薰等人為求考績及升遷,浮報工程款,導致台北市政府損失新台幣3億3711萬餘元,2011年1月間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黃錫薰、陳智盛、章立言及廠商李媺4人。其中黃錫薰還被北市長柯文哲任命為台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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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北院指出,依《政府採購法》,巿場行情要參考當時物價,2008年3月及4月間營建工程物價波動確實非常劇烈,而檢察官卻沒有辦法舉證新生高架工程合理巿價。第7次標案被指浮報工程款,但是調查當時是參考多家廠商在第6次投標的平均值作為巿場行情,且證人證述,還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鑑定意見,綜合相關證據均無法證明被告等人浮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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