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強制驅離立院前集會,引發群眾「路過」中正一分局要求局長方仰寧下台事件,台大哲學系學生洪崇晏今天(15日)表示,當天活動首謀是「方仰寧、中正一分局、馬政府以及行政機關」,但是他願意承擔相關刑責,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
\n洪崇晏說,如果有訴求達成或成功爭取集會遊行空間權利的話,這是自主群眾的功勞。他願意到場協助群眾,這是他的責任,因為任何有物資、器材和經驗的人都會這麼做。
\n他說,他的能力並不足以號召這麼多人上街,如果非得要找一個動員群眾的首謀,那就是「方仰寧、中正一分局、馬政府以及行政機關」,用粗暴、惡劣、違法、違憲、違背民意的方式對待人民,才能一次又一次動員群眾上街。
\n所以如果集會遊行惡法非得要找個人辦的話,他也願意承擔相關的刑責,他說,承擔刑責是為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臨時集遊申請許可已是被宣告違憲,但中正一還是經常以集會遊行法來偵辦、移送臨時或突發的集會遊行。
\n洪崇晏特別聲明,還有其他朋友訴求沒有充分表達,有些人要求方仰寧要當面向蔡丁貴道歉,他沒有把這件事傳遞給方仰寧,他的指揮能力不足,他願意歉道,他以後會加強。
\n對於「路過」行動中的發言引發爭議及批評,洪崇晏也兩度鞠躬道歉,他說,「對不起!」「如果我當天在場對方仰寧的話、或任何發言有錯誤、失誤、傷害、損害權益、造成社會不良觀感,違背非暴力行動的核心價值,我願意非常誠懇的道歉」。
\n洪崇晏說,他願意說「對不起」這三個字,「我可以當面跟他(方)道歉,不知道他有沒有機會對他錯誤的決策跟群眾以及蔡丁貴道歉,這是我的期待」。
\n他並重申當天的敘述,他怕群眾被刺激而說出「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蔡教授沒有拿回路權的話,你(指方仰寧)就要很小心,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陳述事實」,這是他當下想到可能的最壞結果,他希望不讓這件事發生。
\n他說,如果這些話讓方仰寧心生恐懼、不安,對他的言論產生害怕的話,他願意承擔「恐嚇」罪責,但當天方仰寧也表示,他並不覺得受到威脅。
\n洪崇晏也表示,他沒想到讓家人朋友及NGO團體受到連累,連當天沒有拿麥克風的朋友也被傳訊,他個人有法律上的心理準備,也有可能會被人身攻擊、言語霸凌的準備,但沒想到會拖累家人朋友,這是非常荒謬的事,去騷擾他的家人,對於要他承擔罪責一點幫助也沒有。
\n他說,中正一分局及相關警政單位出爾反爾、暴力鎮壓的究責與譴責,不是做出修正即結束,應該要追究當初的決策是誰做的,下令鎮壓的是誰,希望方仰寧能調查或供出來,讓下令的人面對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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