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迪勒颱風過境重創農業產區,農作物被害面積近2萬公頃,整體農業災損金額已破15億,看到滿地落果農民欲哭無淚,而這樣的場景一再出現成為務農最大的風險與無奈。
\n長期以來政府相關單位面對風災所造成的農損總是以補貼為主要手段,雖然補助流程已經簡化,但是補貼金額卻只佔農民損失的小部份,農民自行承擔經濟損失高達7成以上,後續重建費用更是龐大負擔,如何增加對農民的保障,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筆者多年前即一再以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家實施農業保險成功的案例,呼籲政府應該儘早實施農業災害保險制度,政府一再延宕直到去年才開始選擇高經濟作物高接梨進行試辦階段並採「參數型天氣保單」非實損實賠只要溫度或者雨量到達一定標準即可理賠,類似指數保險(把一個或幾個氣候條件如氣溫、降水、風速等對農作物損害程度指數化,每個指數都有對應的農作物產量和損益,當指數達到一定水準並對農產品造成一定影響時,投保人就可以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此次蘇迪勒颱風造成農損是否可以如官方預期般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進而達到平抑蔬果價格的目標是很好的觀察案例。對岸中國近年來積極推動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非強制性保險,由政府承擔90%的參保金,農戶只承擔10%,但因門檻高,賠得少,加以缺少與正規農業保險對接的能力,使得農戶參與農業保險人數呈現減少的趨勢,顯示農業保險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實施相當困難,相反的資本型農業對農業保險則有較高需求,此種差異值得台灣借鏡。
\n比較令人憂心的是從國外實施農業保險成功案例發現,關鍵在於建立完整的農業生產基礎資料庫暨農業風險資訊、制定風險區劃、將農業保險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經營、國家給予農業保險一定的財政扶持、通過專門立法確定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強制和自願保險相互為用等等,而目前台灣的作法與此有許多不同之處,特別是國內農產基礎資料管理體系薄弱,是否能順利推動外界應持續予以關注。
\n為分散務農風險實施農業災害保險勢在必行,而目前政府所採用「參數型天氣保單」是否能發揮預期功能令人存疑(如當保賠數額不能與實際損失額持平時,會產生風險),想要順利推動農業保險制度還有許多需要政策性決定之處包括:中央、地方政府與農民保費分攤比率,農民種植之農作物若已參加災害保險是否可以請領其他災害救助,是否導入國家再保險制度(如由政府負擔所有巨災的超額損失),農民參加農作物保險是否設限(包括資格、面積、種植…),是否需設置推動農業保險專責機構,是否建立風險預警系統等,茲事體大政府還是應該慎重其事,穩健踏出「正確」的第一步!
\n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