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桃園巿成為第六都後,未來全台灣將有超過一千六百萬人都是直轄市民,對照中國僅有四個直轄市(北京、上海、重慶、天津),日本僅有三個直轄市(東京、大阪、京都),韓國有兩個直轄市(首爾、釜山),「小小一個台灣有六個直轄市,簡直是國際笑話。」
\n因為過去地方與中央就常常為了資源分配吵得不可開交,「財政劃分法」是始作俑者,雖然2009年因為六都需要提出修正案,但是証諸五都首長因為統籌分配款以及公債法修法,無法同意中央既不能保證把「餅」做大,也不同意地方把「債」做大,而直接選擇槓上中央的結果,未來六都還是一樣。
\n當國庫空虛、國家財政困難,其他非六都的十六個縣市,沒人、沒權、沒錢,最後可能再一次被犧牲掉。
\n中央獨佔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稅收資源,造成地方凡事仰賴中央,看中央臉色,「有錢好辦事,無錢萬事不能」,要談地方自治,一定要讓地方有充足的自有財源。現在中央的錢怎麼分呢?一、統籌分配稅款,這是財政權分配制度中最核心的架構。中央統籌分配稅的功能在於「劫富濟貧」,讓各級政府為達成其所肩負為人民服務的責任所產生的財政需求,得到最低限度的滿足。因此,有關中央與地方財政權分配制度,主要考量各地方政府的基準需求與基準收入之差額補足其缺口及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一般性補助款是「平衡城鄉差距」讓發展條件較差的地區居民能夠藉此提升其生活水平。至於計劃性補助款則是限定目的使用的補助款,如國民教育或社會福利等用途,但是由於經濟衰退,整體稅收下降,財政惡化,使縣市政府捉襟見肘,只得完全仰賴「中央」,結果一場「搶錢」大戰就在中央與地方不斷上演。
\n根據行政院所編之103年中央總預算案,歲出1,940,732,242千元,歲入則為1,730,800,121千元,相抵短差高達209,932,121千元,遑論中央債務餘額。在這種情況下,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增加,只不過將一般性及計畫性補助款併入統籌分配稅款,並不是「把餅做大」而是「打腫臉充胖子」。為提升我國全球競爭力,中央的權與錢一定要下放地方,讓地方有充分的自主權,而地方政府的權責勢必加重,舉凡教育、文化、交通、治安、色情、違建、公共安全、….等與民眾切身有關的公共事務,有賴基層公務人員的效率提升,才能符合地方發展的需求。因為地方自治是一切民主政治的基石,唯有讓地方對自身發展形成共識與制度化,地方政府權責權責相符,我們才能有屬於台灣的願景視野,政府更應揚棄萬能的想法,儘快讓出公共事務空間,釋放未能以效運用的資源,讓社會組織學習負責任,做到民間能做的,政府不做。對於台灣民眾而言,面對政府的改造,我們不該以消極的旁觀者自居,所有民間社團諸如:各式各樣的職業公會、協會、….,要有足夠的敏感度,發展組織,投注力量,培養技巧以補足小政府及政府組織轉變中所空出來的位置與功能。
\n唯有合理化與公式化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補助款的分配,才能解決每年縣市政府的搶錢大戰,當然財政大餅的劃分必然會有得有失,如何做到公平,可以參考先進國家比如日本、歐洲,依照道路、人口等標準做稅收分配,此時可以讓縣市坐下來討論,另外也應加速立法授予地方增加稅目,調整規費及罰款金額的法定權力,換言之,要建立地方財政自我負責的機制,不必事事仰賴中央。公共議題必須回到專業思考、理性辯論,「地方、社會、市場分權」乃是當前公共事務治理的潮流,政府再造的趨勢,也符合強化地方財政的,如何建立小而美地方政府和強化「地方自治」呢?選民也該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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