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的整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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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即將審議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因應高齡化社會,除了推動長期照護保險法之外,國民年金制度的合理化,也是高齢化社會不可或缺的社會保障措施之一。台灣已經在1993年步入高齢化社會,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報告,推估將以三級跳方式,快速老化,2018將由高齢化社會轉為高齡社會,2025年,將由高齡社會轉為超高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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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現行與國民年金有關的制度包括:勞工退休金丶勞工保險金丶國民年金丶軍公教保險丶軍公教退休撫卹等。另外老農福利津貼丶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加加減減不下十種。例如私立學校教職員、國營企業員工,也各自有自己的退休給付制度。這些不同制度有無必要整合,如果答案是肯定,又將如何整合,方向、原則丶具體措施丶由哪個機關主政,如何進行,時間多久,預算來源等。最核心議題乃是政府在此扮演何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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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國民年金在西方國家行之多年,台灣也討論一段時間。1990年代,由於農村人口老化,這些老人既沒有公保,也沒有勞保,得不到仼何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只能靠子女奉養,發放老人年金成為選舉議題之一。民進黨大力倡導,大聲疾呼普及的社會保險、年金保險丶失業保險等。1993年開始政府即研議國民年金制度,2000年政黨首次輪替,行政院提出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由於朝野看法不一,暫緩審議敬老福利津貼,並於2001年實施國民年金制度。2002年當時經建會提出歲改制、儲蓄保險制丶社會保險制三種國民年金版。2006年11月行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一般稱為小勞保制,對象包含老年丶身心障礙、遺屬年金,外加生育丶傷病丶喪葬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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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05年7月勞工退休金新制實施,2007年7月國民年金法通過立法,未將勞保年金法案同步通過,造成勞工保險年金與國民年金脫鈎。2008年7月正式通過勞保年金立法。國民黨再次執政,又將國民年金與老農津貼脫鈎,造成台灣年金制度錯綜複雜,現在的國民年金制度體質不佳,泰半國民選擇勞工保險年金,如期交費者也不及五成。我國年金制度現存四大問題:制度分歧複雜丶經費不足丶行業不平及世代不均。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不完整,各式各樣社會津貼,給付標準不一,軍公教人員福利相對優於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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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老人生活保障,維持最低生存水準,最低限度的健康及文化生活,符合人性尊嚴的生活,政府責無旁貸。但是國家資源分配的合理性,維護社會公益與世代正義價值,政府必須集思廣益,善加規劃可行完整的年金制度。社會福利性質的保障年金(定額給予),與薪資所得相關的職業年金,自主年金,強調提撥及運用效益。第一層保障年金宜整合各種社會津貼及社會保險年金,為單一保障年金。合理調整不同職業別的職業年金,容許差異,但幅度不宜太大。個人平時的提撥儲存,適當地投資理財,係自主投資的私人年金(私有年金丶商業年金丶個人年金)。今年開始試辦,參與率甚低,國人還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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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日前有人提出銀髪族新獨立宣言,頗值推動,國內相關調查,多數國人仍相信老年靠自己,而非政府或子女。當然對弱勢老者,政府義無反顧,應給予基本生活保障,其他則透過良好制度設計,達成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各遂其生的社會。現存多頭馬車各自行動的組織,必須整體調整,例如行政及考試兩院成立跨院小組,統一規劃,建構完整多層次年金的必要配套措施(併經濟與稅制改革),設立彈性的年金準備金監督管理機關,並調整經營策略(獨立運作的監督管理機關),允許此機關(構)自主的薪酬與獎懲制度,鬆綁相關法令,調整各種年金基金的投資與經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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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型塑全民改革共識,營造年金改革氛圍,時不我予,劍及履及著手進行,不可淪為空談,並造成人心惶惶。同時早日完成老人社會保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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