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評鑑新制2年 司改會列5大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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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官法》的「個別評鑑制度」實施滿2年,民間司改會董事長瞿海源和立委尤美女等人今(6)日舉行記者會,提出5大缺失,並指出新制職務法庭2年來懲戒法官3人、檢察官2人,比過去舊制10年平均懲戒法官3.7人、檢察官4.3人還要低,顯示新制並未發揮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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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司改會指出,舊制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的懲戒人數,過去10年平均每年懲戒法官3.7人、檢察官4.3人,但新制司法院職務法庭懲戒的人數2年來僅法官3人、檢察官2人。司改會執委黃國昌更直言,檢評會沒專職人力,成立至今沒有1件是檢評會主動調查,多數是由司改會請求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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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司改會表示,2年來發現的5大缺失,包括舊制檢舉時效為10年,新制檢舉時效僅2年,時間太短申訴不及,到司改會申訴的案件中,24%以上已超過2年時效,是評鑑制度不彰最主要原因;其次,評鑑委員名單官方決策權過大,官方得以干擾結果,甚至預先就排除異己,例如檢察總長黃世銘與陳守煌案,原檢評會發言人彭文正與官方意見不合,成為唯一未獲提名續聘的社會人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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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另外,司改會指出,評鑑委員會未能享有主動調查權,只能被動收案,被動又無權、查案困難;法評會僅1專職人員,檢評會則為人名兼任人員,人力不足,審案品質不佳;而且民間社團請求評鑑之後,未能聲請調查、表達意見,形成秘密審理,欠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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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改會也針對5大病症,提出《法官法》部分修正草案,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正法官法,健全評鑑機制,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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