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傳媒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共創平台「會員服務條款 (TOS)」
本條款明確約定著作權歸屬與法律擔保條款。並針對避風港免責聲明及通知及取下的規範法條.
銳傳媒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作者/編輯(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定以下共創平台會員服務條款:
一、 著作權歸屬與法律擔保條款 (IPR & Warranty)
- 著作權歸屬與非專屬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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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保證對所上傳之內容(文字、圖片、影片)擁有完整著作權或已取得合法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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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著作權仍歸作者所有,但乙方一旦發布,即視為同意授予甲方「全球、非專屬、永久、無償、可轉授權」之使用權,甲方有權進行重製、改作、公開傳輸(如:轉發至臉書、製作懶人包、社群宣傳)。
- 內容法律瑕疵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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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保證內容無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商標、著作權或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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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內容涉及抄襲或違法,致使甲方遭第三人主張權利、受法院起訴或行政處罰,乙方應補償平台所受之一切損害(包含律師費、賠償金及商譽損失)。
二、 避風港免責聲明 (Safe Harbor Disclaimer)
【法律依據】:依據《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4 至第 90 條之 12。
- 技術中立原則:甲方僅提供網路空間供使用者自行上傳與編輯內容,對該內容不進行事前審查,亦不代表甲方之立場。
- 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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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不保證內容之真實性、即時性或法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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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因不可抗力或駭客攻擊導致的內容流失、錯誤,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紅旗免責:除甲方「明知」或「顯然可知」內容違法外,對於乙方之個人行為不承擔連帶責任。
三、 「通知及取下」作業流程 (Notice & Takedown)
- 檢舉窗口 (Designated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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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公告明確的聯繫方式(Email 或 線上表單),受理權利人之侵權通知。
- 標準處理流程 (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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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獲通知:權利人提出具備初步證據的檢舉(如:著作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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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即移除:甲方應儘速移除或使他人無法存取該爭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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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作者:甲方於移除後,應立即通知乙方(轉寄檢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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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程序 (Counter-Notification):作者若認為無侵權,可提出申辯理由。甲方收到申辯後應轉知檢舉人,若檢舉人未於限期內提起訴訟,甲方得恢復內容。
- 三振條款 (Three Strikes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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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重複侵權、多次遭檢舉之作者,甲方有權終止其帳號並永久禁止使用,以符合《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4 的免責要件。
四、 相關參考法條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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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項目 |
關鍵法條 |
實務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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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免責 |
《著作權法》§90-4 |
平台建立「通知取下」制度與「重複侵權」處置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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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免責 |
《民法》§184、§188 |
平台與作者非僱傭關係,且平台無實質編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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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中立 |
釋字第 509 號 |
平台非言論主體,僅提供場域,不具備惡意毀謗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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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擔保 |
《個人資料保護法》§29 |
作者對引用之他人個資負賠償責任。 |
五.雙方有爭議,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
雙方簽約:
甲方:
乙方: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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