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麼冗長的解析裡,我們可以看出:自從1950年以來,中華民國在台灣所辦理的各項選舉,都是詐騙台灣人感情的一部份。特別是1996年開始舉行的歷次總統選舉,讓不具公民身分的台灣住民,參與只有具公民身份的公民才能參選的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因而嚴重誤導了台灣住民的國家認同,認賊作父,熱衷支持長期霸凌台灣住民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以致讓台灣住民完全忘了國際法理高度保障台灣自治與自決建國之天賦人權的權利。
密碼的二和密碼三的解碼,要從TRA第15條第2項著手。
TRA既然是根據戰爭法裡軍事占領法的規定,明確區分台灣這塊土地的主人和客人,當然也將台灣(主)和中華民國(客,中國的一部分)做一個徹底而完美地切割(解碼二)。也為台灣住民安排一個具體的對策,以解除中華民國殖民體制,及其背後的中國所給予的軍事威脅(解碼三)。
TRA第15條第2項明顯定義「台灣」一詞是指:台灣和澎湖諸島嶼(土地),各島嶼上的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 包括住民與住民以外的外人),根據島上法令規章創立之公司行號或其他團體(法人),和1979年1月1日以前,被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ROC不被承認為合法組織),以及其任何後繼之眾多治理當局(包括該治理當局的分支機構,機關廳處,及關於其功能的組織)。(the term ”Taiwan “ includes, as the context may require, the islands of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the people on those islands, corporations and other entities and associations created or organized under the laws applied on those island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
粗看上揭兩段文字,不論是從英文或是依照英文意思翻譯出來的漢文,可能都難窺其具體而微的意思。但是,細看之,可發現「台灣」一詞不包括金門和馬祖。而中華民國管轄範圍是台灣澎湖、金門、和馬祖。也就是說,國際法人地位正常化的台灣,不可以包含金門和馬祖;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也不可以包含台灣和澎湖,因為她沒有台灣澎湖的領土主權,她只有金門和馬祖,而金門和馬祖正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明確釐清台灣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才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郭倍宏先生主持的、眾台獨大老出面力挺的喜樂島聯盟,要在中華民國憲政架構下,由2,357萬人(包括金門人和馬祖人)全民公投,正名制憲,這是假台獨之名,實現真華獨之實,建立中華台灣國。這對北京中國來說,你們台灣人真是令我們中國人太感動!太感謝了!因為中華台灣國正是中國想要的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但是,對美國來說,那不正是蔡英文2018年8月,訪問中南美洲回台北時,某些綠營立法委員所主張的嗎?那不正是2014年3月21日,克里米亞併入俄羅斯悲劇的翻版嗎?無奈的美國,除了怨嘆台灣人真的傻到完全不懂我美國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的苦心,只好繼續增兵防衛台灣外,在2019年2月11日,由卜睿哲(Richard Bush)發表一封公開信,回應喜樂島聯盟在2019年1月31日發表聲明的主張和行動。卜睿哲認為,喜樂島行動的缺失有三個重點:即違反美中關係的核心價值,台灣會付出代價,漠視台灣立場。卜睿哲公開信披露後,立即的反應是台獨的台派,和華獨的滯台華人,及台籍的統派,無不捶胸頓足,同仇敵愾,痛責卜睿哲的不是!
如果看懂了1945年戰後75年來的美中台三國演義,就知道,台籍政治人物在國際政治舞台上戰略模擬的能力,與任何中國的政治人物相比較,差距實在很大!甚至台灣澎湖就要被出賣給中華民國和中國了,台籍政治菁英還成群結隊到台大醫學院國際會議中心去鼓掌拍手叫好!台灣人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還有藥可救嗎?
幸而,這裡還有一劑治療台灣人斯德哥爾摩重症的白虎湯,是由國際法法理和美國台灣關係法調製而成,可以藥到病除,那就是TRA第15條第2項最後面所提及的那幾個字:「…,以及其任何後繼之眾多治理當局(包括該治理當局的分支機構,廳處機關,及關於其功能的組織」(…,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臺灣關係法起草人Danforth and Bayh,不是在給本土台灣人一個強烈的暗示嗎?這個暗示是:中華民國已經壽終正寢,是可以被取代的台灣治理當局;所以本土台灣人若要出頭天,不可以一直抱住中華民國這個神主牌,你們要成立一個根據國際法理的自治政府,要設置政府的分支機構,要設置政府的廳處機關,也要設置達成自治政府目標的功能性組織。
美國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自2001年上台,就積極要支持台灣。但是,美國國務院考慮台灣人都在支持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毫無覺醒跡象,再三給小布希踩剎車,制止小布希超越台灣人覺醒程度的積極作為。

2005年9月20日,一群台灣人出資在《華盛頓郵報》刊登一篇「我們對美國政府的質問:你們究竟在幹甚麼?」(Our inquiry to the US government ─What are you doing?Essay in Adobe Acrobat (pdf) format as published in the Washington Post on September 20, 2005.)。接著,這些台灣人又在2016年10月24日,對美國聯邦政府提起訴訟,要求美國確認台灣人的國籍,發給護照,給予人權保障!觸及小布希敏感的神經。幸而,小布希早在2005年年初起,就已著手準備這一天的到來。現在,小布希終於鬆了一口氣:因為終於有幾個本土台灣人覺醒了!
要求美國確認台灣人國籍的法理訴訟進行到2008年年初,白宮只好默認何瑞元和林志昇根據國際法法理組織「台灣平民政府」,以對應美國軍事政府的主張。再經過五年的努力,除了改稱「台灣平民政府」為「台灣民政府」外;又於2013年4月25日,透過公開宣布「台灣民政府」升格成為要求讓台灣高度自治的「台灣政府」。所有這些演變,都是為了根據國際法理及其慣例與臺灣關係法規定而執行的,更為了要喚起台灣同胞普遍的覺醒,以完成台灣自治建國的神聖使命!
結語
從以上的敘述分析,大家應該可以體會促成「台灣」聽證會之郭雨新與王能祥的苦心,和主導台灣關係法立法之Claiborne Pell與James Leach 的用心,以及台籍政治人物的輕忽心。由於台籍政治領導者不求甚解,忽略了台灣關係法的重要訊息,讓所有台灣人不得不繼續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受盡委屈,苟延殘喘,折騰40餘年。懇請讀者諸君之覺醒者,一定要踔厲奮發,積極行動,根據臺灣關係法的立法精神,參與「台灣政府」自治建國的運動!(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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