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混淆政媒界線 敲響第四權喪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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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志聰(銳傳媒發行人、社長、前民報總編輯)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爆組織「狗仔集團」跟拍政敵,政壇議論紛紛,鬧得滿城風雨 。黃國昌在記者會上坦承,與《民報》、《菱傳媒》「一些案子有合作」,跟他合作過的媒體「還蠻多的」。做為新聞界老兵,全程參與《民報》籌創並完成階段性工作,眼看媒體踩踏專業紅線,甘為「狗仔集團」協力者,不免唏噓。

黃國昌以《民報》為例指出,揭弊協會曾調查梁文傑地方服務處主任涉暴力討債,調查結果由合作媒體《民報》刊登,《民報》受壓力就把梁跟服務處主任合拍的照片撤下,他非常不高興,從此以後就中斷跟他們的合作。梁文傑回應說,《民報》首次刊出這則報導是在2022年12月20日,他當時剛落選議員,忙著收攤關門,面對《民報》記者的提問只能做澄清,沒有能力對《民報》施壓,更別說要《民報》撤下照片。

《民報》於2014年4月15日復刊,由陳永興醫師邀請醫界、文化界、學術界、企業界朋友集資發行。在沒有任何財團和政治黨派支持下,不堪虧損於2018年12月31日停刊,結束《民報》發展史上第三度歷史傳承。創辦人陳永興是《民報》靈魂人物,擔任主要發起人,負責張羅財源,確保言論自由不受侵擾。在訊息混亂、真假難辨的媒體生態中,堅持「為時代見證、替弱勢發聲」;在新聞價值劇烈變動的時代,散發隱微的幽光。

《民報》以網路媒體形式呈現,遵循老派報紙的價值觀,相信媒體應善盡第四權角色,監督政府,扮演永遠的反對黨。工作團隊始終堅信,求真是媒體的核心價值,假新聞殺死人們的思想。因此,報導內容或有疏漏,卻絕不刻意造假。對在野黨的脫序行為不假辭色,但無意幫當權者塗脂抹粉,謹慎拿捏媒體與政治的分際,為言論自由留一盞燈。

基於此一理解,對媒體報導指稱,「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組織狗仔隊,僱用《中央社》記者指揮調度跟拍事宜;狗仔隊另二名成員則領有《菱傳媒》特約記者證云云,刻意混淆媒體與政治界線,傷害媒體工作倫理,踐踏媒體專業形象,深感難以苟同。

《中央社》記者兼任政黨揭弊小組如屬實,已明顯違反工作倫理規範。《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豈容許編制內員工在外兼職?《中央社》1924年成立,為黨國喉舌;1996年改制為全民共有的國家通訊社,標榜獨立超然,報導力求客觀中立,記者竟為特定政黨兼差服務,實在難以想像。《中央社》預算由立法院審查,黃國昌了解《中央社》定位,怎麼還找謝姓記者幫忙?

《菱傳媒》社長陳申青坦承,創刊初期,曾短暫發2張特約記者名片給揭弊組織成員;也因為接受揭弊組織新聞素材彼此有連絡討論,但雙方各自獨立作業。陳申青曾任《中央社》社長,對媒體與政治的分際,理應保持警覺,避免授人話柄。

政治團體或在野黨用心揭弊,理所當然。透過國會詢答或調查權施壓,都能達到揭弊目的;如果意猶未盡,想成立揭弊協會、組織狗仔隊、接受民眾爆料,亦無不可,但要依法行事,光明正大,不能魚目混珠,不擇手段。

媒體關注公共議題,監督政府施政,為特定議題進行調查報導,即使採取類似跟拍行為,都聚焦公共事務,以專業角度判斷新聞價值。政黨以揭弊為名,鎖定政敵選擇性揭露他人隱私,與媒體調查報導是兩回事,沒有模糊的空間。

政治團體假藉媒體名義,從事政治跟監,打擊特定政敵,對媒體專業構成威脅。狗仔混充記者,或記者兼任狗仔,都是投機取巧的行為,利用灰色地帶規避法律責任。

孔子說:「惡紫之奪朱也」, 他憎恨紫色奪取了紅色的光彩,對異端奪走正統表達不以為然。政治人物不可僱用媒體攻擊政敵,媒體不應淪為政黨武器。利用媒體掩護狗仔,意圖混淆視聽,讓媒體專業淪為祭品,無異敲響第四權喪鐘。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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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聰
劉志聰
銳傳媒發行人、社長 前民報總編輯;曾任台灣日報總編輯、中央社社長、玉山周報社長、Taiwan News副社長兼總編輯、民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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