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景欽

吳景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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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不是特赦問題就了

前花東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因涉將加菜獎勵金用於宴請軍官家屬,致被以公務員詐領公用財物罪起訴,於第二審判處四年六個月後,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只是涉及浮報金額僅為2,000多元,判處如此程度的刑罰,是否妥當,勢必有檢討之餘地。只是在總統行使特赦後,此案所帶來的司法與立法問題,卻仍留下疑問。

【專欄】台灣也應負起實現和平與正義的協力義務

俄羅斯部隊撤走基輔後,於附近的布查鎮,發現有數百平民遭行刑式槍決,引發國際震驚與震怒。如此殘忍的犯罪,實無法僅依賴國際刑事法院來為訴追,必得靠國際社會的共同協力。而身為戰爭犯罪的潛在被害者台灣,對此犯行能否管轄,卻是須檢討的嚴肅課題。

【專欄】不能開肆意搜索聲押律師的惡例

曾任檢察官、法官,也是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張靜律師,其於台東的事務所,日前遭檢察官指揮警察搜索,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案由竟是涉妨害秘密罪與違反個資法。關於張律師有否觸犯此等罪名,既然有人提告,檢察官自有加以調查與離輕事實之必要。惟面對此等輕罪,又屬告訴乃論,如此大動干戈為搜索,即便聲押未果,卻已對律師職業產生重大戕害,更嚴重侵蝕了辯護權的核心。 發動搜索須有相當理由與必要性 在此次事件,

【專欄】訴諸國際刑事法院的實質意義

俄羅斯大舉入侵烏克蘭,引起各國譴責,而始作俑者普丁所犯的侵略、戰爭等罪行,雖已無疑,但真要進行究責,除有諸多政治現實因素外,對於烏克蘭能否訴諸於國際刑事法院,對於台灣未來,恐也是相當重要且必須研究的課題。 以自然人為究責的羅馬規約 在1998年,世界一百多國通過羅馬規約,並在2002年,於荷蘭海牙成立國際刑事法院,以來追究國際犯罪。而此規約與傳統國際規範最大不同,即是將侵略、戰爭、殘害人權與種族滅絕等犯行之究責,由國家賠償轉向對自然人的刑事處罰,以防止屠夫躲避在政府機器的屏障之下。

【專欄】倫敦大學聲明能於刑事訴訟一槌定音嗎

倫敦大學於農曆年間,於網站發佈一則有關蔡英文總統的博士學位的聲明,強調蔡總統於1984年取得博士學位,這與圖書館並未有其博士論文之收藏,無任何關連性。而因論文門在台灣,已衍生出諸多的訴訟案件,則此聲明於未來的刑事法庭,是否一定具有證據能力,並能因此一槌定音嗎? 排除傳聞之原因 於刑事訴訟,欲證明待證事實者,必須具有證據能力,才有證明力是高、是低的評價問題。至於有否證據能力,除證據要與待證事實有

【專欄】酒駕修法加重刑罰即可防制酒駕?

由於酒駕肇事不斷,立法院又再修正刑法的酒駕罪,以藉由刑罰加重,來達成酒駕零容忍。只是如此的加重,能否真正達成嚇阻酒駕的效果,卻有商榷之餘地。 法定刑提高的嚇阻效果有限 針對單純酒駕,即酒測值超過千分之零二五者,依據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僅能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般總認為刑罰太輕。故在此次修法,就將法定刑提升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惟這樣的刑

【專欄】重大政策的複決公投結果之效力問題

12月18日將舉辦四大公投,只是對於通過公投結果,到底會產生如何的法律效力,無論於法制面或現實面,都一直有疑問。而在中選會所印製的公投公報裡,針對反萊豬一案,由行政院所提的意見書裡,卻出現無論本案通過與否,都不影響農委會於去年9月7日所公告,即允許外國萊豬進口的行政命令。這是否代表主管機關,無庸理會公投結果呢? 提案種類不同、效果不同 依據公投法第2條第2項,將公投區分為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

【專欄】該通緝被以加重誹謗罪起訴的被告嗎

彭文正教授,因被檢察官訴以加重誹謗罪被法院通緝,雖不知此例是否為妨害名譽罪遭通緝的首例、更不知是否為最後一例,但如此的司法舉措,已違反刑事司法的諸多原則。 故於彭文正教授涉及的誹謗罪案,只要上網觀看其所有論述與舉證,實無庸以通緝為威嚇。若真的不想面對這些事實,也可以視訊,甚至網路直播方式為公開,或可趁此機會展現司法院,這幾年一直宣揚的司改成果,到底是真、是假。 總之,正義女神確實必須把眼罩拿開,但目的卻是在看清事實,而非因人而異的差別對待。

【專欄】監護處分的修法困境

因屏東挖眼案,有關精神障礙犯罪者的監護處分之爭議再次浮出檯面,司法院與法務部也因此展開會談,以來取得共識。惟面對此爭議,實不能僅是考量刑事的監護處分。 依據刑法第87條第1項,因無責任能力而不罰,若有再犯或危害公安之虞者,法院可對之施以監護處分,並於判決確定後執行,最長期間為五年。而於精神障礙者犯罪之場合,因涉及有無責任能力,致要否負刑責之問題,無論於偵查或審判中,都會接受精神鑑定,實很難於短時間內定讞。則於判決確定前,若確實有再犯之危險,似僅能以羈押為防止。

【專欄】營養午餐案所凸顯的司法弊端

纏訟十年的新北市營養午餐案,最高法院日前判決,有被告為有罪確定、有無罪確定,亦有發回更二審再者。如此漫長的司法過程與結果,真能讓人相信司法嗎? 新北市營養午餐案,涉及公立學校於辦理學生午餐時,承辦者如校長,是否收受廠商回扣之疑雲。而當時,檢察官起訴被告高達七十多人,除了學校校長、主任、廠商外,甚至也包括擔任評委的家長會成員。波及如此多的被告,檢察官到底是真有實據,抑或只是隨著輿論的獵巫氣氛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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