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扁?馬:要件有問題 法務部:還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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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今(26)日早上舉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發表記者會,針對朝野討論520前是否對前總統陳水扁特赦,總統馬英九表示,扁所涉及案件還有部份正在審判當中,「(法律構成)要件確實是有問題,沒有辦法現在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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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總統回應表示:「最主要陳前總統涉及的案件,我印象中好像是一共十件,已經有確定判決的,無論是有罪無罪,只占了一部份,還有一部份現在正在審判當中,所以在要件方面確實是有問題,沒有辦法現在就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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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總統在記者會中答問時,也一併請坐在台下的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特赦的問題。陳明堂表示,特赦是有一定條件,陳水扁有五個案子「目前正停止審理中」,因此這部份是否符合特赦條件,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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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此外對於陳水扁保外就醫時是否有獨厚而對其他受刑人不公平,陳明堂解釋,陳水扁當時保外就醫時,法務部訂了四項原則一體適用(按:應為六項,包括罹患致死率高疾病,預料短期內將因而死亡;身心障礙嚴重,無法自理生活,在監難獲適當照護;病情嚴重必須長期監外住院治療;肢體障礙嚴重,必須長期在監外復健;病情複雜,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之危險;及罹患法定傳染病,在監難以適當隔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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