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中一中音樂課問題,目前在網路上還零星有人討論。然而一直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沒有討論幾個重要問題。1.音樂課適合變成學生報告的課程嗎?2.學生自己的時間使用配置的效率性問題。3.教育場所應該有的循序漸進問題。
在以往有關大學課程設計,已經有很多人討論,分組報告適合在所有課程嗎?這個問題也適用在這事件。
「音樂課適合做分組報告嗎?」一個高中生對音樂能做的研究與分組報告,相當程度與樂器無關。要說音樂欣賞也可能能力不足。畢竟這不是他們以往在學學習的重點,也不是他未來想要努力的方向。而且,政府將音樂設定為必修學科,重點在音樂欣賞,絕對不是要所有學生都對音樂都暸若指掌,也不會希望所有人未來都從事音樂。因此,音樂教師的課程設計偏離音樂欣賞就有討論空間。若老師強調以音樂史、音樂理論等為教學主軸,一定有人會質疑,而要學生分組報告,絕對比上述的偏離狀況更嚴重。
與上述的議題相關。假定有一個會議討論「學生應該花多少時間在他各課程中?」學生對音樂課所想要投入的時間應該會很少,而且除自己喜歡的部分外,最好是不要花費多時間,而僅是音樂欣賞且能安全過關即可。
這個論點若貼在公共媒體上,一定因政治不正確而被罵。但這個結論一定是絕大多數人(包含現在罵該論點的人)在他當學生時的心聲。多數人會(假裝正義的)認為,學生要把每一科都學好、聽老師的話。但在實際運作時,他絕對會將時間根據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安排。這個「最有利的方式」就包含與他升學無關的科目,能過就好。
因此,這群台中一中學生用在這個音樂課的時間,應該是多?恰當?少?就很清楚了。統計的數據可能會呈現「過多」。
另外,「報告內容要有出處」,這個問題根本沒有在這場衝突中成為議題。拿這個要求學生,要不是沒有抓到重點,就是刻意擺出老師、長輩的姿態在修理學生。若是由在學校教書的老師提出,就是利益共同體提出的共犯結構論述。
朋友對台中一中音樂課的抄襲、剪貼,提出一個政治不正確的論述「學生沒有能力自己寫」。有人會質疑這個講法,但這個論點成立。
這是份會打分數、給成績的高中分組報告,所以內容要有一定水準。但要有水準,就必須從以前到現在,投入相當多的心血累積而成,但一般高中生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處理,因此照學長、同學以往處理的方式,就是從網路上找一堆資料來剪貼。這是慣例。
但剪貼資料為何沒有寫出處?每一個資料都寫出處,證明這些學生只有收集卻沒有寫作能力,這是會被打槍的,而且分數一定低。因此為求高分,只好這麼做,而照以往老師的做法,這樣做沒有很大的問題。老師以往可能默認。驗證方式可能不是去問老師可不可以這樣做,而是去找出以往學生的報告資料。
我知道很多人會用道德譴責。但你們捫心自問,你們高中會遇到這種非主要科目如音樂課,必須要有寫作才過關的問題嗎?你們真的有台中一中這些學生的水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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