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7月8日參加在台大社科院舉行的「政治領袖營」時,承認有爭議的部分只有一百多項,但沒有同意學生撤回或暫緩實施課綱的建議,而且宣稱戰後國民政府「光復台灣」,取得台灣主權。
針對前者,台灣教授協會認為:不僅程序黑箱,合法性大有問題,沒有任何一位歷史系所的教授專家參與,專業也大有問題,連馬英九都承認爭議的有一百多項有爭議,這樣還不願撤回微調課綱,除了顯示權力的傲慢,還有什麼道理?!
至於後者,台灣教授協會認為:所謂「光復台灣」,取得台灣主權,不僅違背歷史事實,欠缺國際法依據,連當年的蔣介石都有意見。
如果從國際法的角度切入,戰後原屬日本領土的轉移,應該以正式的國際條約作為轉移的合法性基礎。基本上類似「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由於是不具條約效力的戰時宣言,並不能提供戰後台灣、澎湖地位歸屬的國際法效力。
至於以日本投降的降書,試圖說明國民政府領台的合法性,同樣沒有國際法上的效力。中華民國政府派陳儀來台灣佔領、接收是根據盟軍總部的第一號一般命令,台灣實際上仍是盟軍待決定的日本領土,因此,1946年1月國民政府逕自公告將台灣住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便引來英國、美國外交的抗議。
1949年1月,陳誠就任台灣省主席,上電蔣中正表示:台灣是反共最後之堡壘與民族復興之基地。蔣介石總統還特別以電報告誡陳誠:「台灣在對日和約成立前,不過是我國一託管地帶性質」。
換言之,直到1949年不僅美英等國對於所謂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說法有意見,連蔣介石總統也了解台灣實際上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更不用提1945年的「光復」了。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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