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美河市案 民團批蘇永欽失格要求移送評鑑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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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日前針對美河市案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但身兼司法院副院長的蘇永欽事卻公開表示,美河市案所聲請釋憲的土地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因此不能聲請再審,司改會等團體今(14)日赴司法院抗議,痛批蘇永欽干涉審判,正式提出評鑑聲請,並要求蘇永欽下台。

大法官日前作成釋字第732號解釋,宣告《大眾捷運法》中徵收毗鄰地區土地之相關條文,應自該解釋公布之日起不予適用,讓美河市案地主重燃希望,但作成本號解釋大法官之一的蘇永欽,卻公開指稱「媒體報導」有誤,美河市案不在違憲範圍內,地主「沒辦法聲請再審」翻案。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永社秘書長高涌誠律師等人,今天在司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蘇永欽僭越大法官應有之作為,是個人有意的操作,企圖干預審判,嚴重危害司法獨立,已不適任大法官,更是失格的副院長,要求道歉辭職,否則應移送法官評鑑。
司改會表示,大法官下有書記處,並設有發言人,蘇永欽既非主席,也非發言人,沒有資格代表整體大法官發言,身兼副院長的高位,絕對清楚自己對司法的影響力和殺傷力,可透過司法人事的權力,掌控司法人員的升遷、懲處與調動,影響審判獨立,蘇永欽對具體個案,公開發表如此明確的「個人意見」,未來法官倘若否決再審,有可能是考量升遷因素,揣摩上意。
司改會批評,蘇永欽挾副院長身分,對美河市「個案」公開發表評論,等同隔空對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下指導棋,嚴重侵害審判獨立,已不適任大法官,將對蘇永欽提出個案評鑑請求,並要求蘇永欽主動請辭下台,對司法獨立的傷害,負起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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