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近期爆發之校安事件,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新學期將補助各校8萬元聘請校園法律顧問,宣示做教師後盾。對此,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律師今(14)日指出,市府作法表面貼心,實質上完全是不懂法律實務與第一線教育現場需求的「行政甩鍋」。
身為台灣第一所專聘專任法律顧問學校(輔仁大學)當時的專任律師,李惠暄以豐富的法律與學校實務經驗,重砲抨擊蔣市府「用錢外包責任」,並提出以下五大核心觀點:
一、法律實務核心:關鍵在「SOP」,不在事後花錢請律師
李惠暄表示,在法律實務上,官司纏身的關鍵原因,從來不是出事後有沒有律師可以問,而是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有沒有盡到職務義務、是否有遵照標準作業流程(SOP)。因為這才是法院認定「有無過失」與「是否有違反注意義務」的核心關鍵。
二、第一線教師真實需求:要「知道怎麼做才不會被告」
李惠暄指出,基層老師們擔心的,根本不是被告時有沒有人可以問,他們真正想知道的是:「我要怎麼做才不會被告?」以及「要怎麼樣做,即使被告了也能還我清白全身而退?」
三、 教育局應負起主管機關責任:建立標準並挺身擋在前面
要讓老師不被告、被告也能有依據可答辯,解答就是要有明確的 SOP與處理準則。當老師照著 SOP處置時,教育局就必須站出來了解狀況,向家長說明原則與規範標準,擋在學校與老師前面,扮演有效的仲裁溝通和指導角色,而不是老把自己當「公文總機」,只會在接到家長投訴時「函轉學校妥處」。
四、 市府政策本質:想用「鈔能力」外包責任,最不負責任
李惠暄直言,蔣市長不要以為「鈔能力」可以解決所有問題,更不該想用錢外包教育主管機關應擔負的責任。發錢下去叫學校和老師自己搞定,真的是最不負責任的做法。
五、 教師職業特性:對法律相對陌生,急需制度實質保護
李惠暄強調,老師之所以成為老師,是因為他們特別守規矩、自我要求高,行為界線多為道德和倫理,絕大多數沒有挑戰法律底線的經驗,對法律程序相對陌生。正因如此,教育主管機關更應該建立明確的制度與SOP來保護教師,而不是發一筆小錢就叫學校與老師自求多福。
李惠暄競選辦公室媒體聯絡人:曾郁婷 098725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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