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在當地時間2日晚間,以392票贊成、無人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支持台灣成為「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觀察員的法案。而對國會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我駐美代表處也隨即表示感謝。
\n這是美國國會繼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及「國際民航組織」(ICAO)後,再次以具體立法行動,籲請美國行政部門協助擴大台灣的國際參與空間。
\n這項法案由共和黨籍的眾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於4月提出,共和黨眾院外委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民主黨外委會首席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及民主黨外委會亞太小組首席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連署擔任共同提案人。在送交眾院院會審議前,已獲兩黨眾議員跨黨派支持,參與連署的議員共計114位。
\n法案內容明確要求美國總統應制訂政策,協助台灣成為INTERPOL觀察員,並指派INTERPOL華府分部向INTERPOL提出正式要求,協助台灣成為觀察員,積極促請INTERPOL會員國支持台灣成為觀察員及參與活動。
\n另外,美國總統應在法案生效30日內向國會提出非機密報告,而這項報告應闡明美國支持及協助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INTERPOL的相關會議、活動及機制的策略。
\n不過,按美國立法程序,眾院通過的這項第1853號(H.R.1853)法案後,將送交聯邦參議院審議,參院通過後才完備所有程序,正式生效。
\n台灣於1964年起以中華民國警政署的名義參與,中國於1984年申請會員,台灣遭排除,這使得台灣無法取得國際刑警組織I–24/7全球刑警通訊系統資料,只能透過美國等其他國家拿到二手資訊。而美國早在1994年檢討台灣政策時,已宣示支持台灣參與適當的國際組織,並持續重申美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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