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犯規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今(17)日踢爆,陽明大學教授潘宏川遭檢舉論文抄襲、實驗造假,科技部卻拖了3個多月才召開會議檢討,痛批其消極作為助長歪風,面對質疑,科技部則是回應,此案已進入審查程序,「不方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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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李應元今(17)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潘宏川教授每年跟科技部拿100至200萬研究經費,其2010年4月在「J Neurosurg」期刊發表<利用人類羊水幹細胞,治療坐骨神經壓迫性損傷的效果>一文,竟有好幾段抄自中國學者及歐洲泌尿科學會等論文,除連接詞省略外,其他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大膽行徑,令人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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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李應元指出,今年3月已有人提供具體事證向科技部檢舉,科技部6月才召開會議檢討,雖其抄襲事實明確,但「學術倫理審議會」卻拖到7月21日才要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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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李應元砲轟科技部預算審核太浮濫,而這牽涉到前面掛名的「門神」問題,要求張善政部長全面清查補助研究計畫,除追回相關研究經費外,並應限制相關人員未來申請政府科研經費補助,揪出違反學術倫理之害群之馬,端正學術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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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科技部生科司司長蔡少正表示,若有抄襲、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形,有二階段的祕密審查機制,先由負責的司處召集專家組成委員會,對當事人進行實質審查,審查結果會發函給當事人,請其在文告期間內說明,委員再根據其答覆內容及事實認定,若有違倫理,則進入第二階段的「學術倫理審議會」,由部長主持,進行詳細的審查,整個程序需時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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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蔡司長補充,違反學術倫理的處分為:書面告誡、停權(停止或終止申請計劃)、停權並追回補助款,而目前有二個管道得知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一是具名具體事證檢舉,採不告不理,另外則是在申請經費時由審查委員發現。他強調,預算審查和論文審查的委員不同,受審中的學者,若同時申請經費,為保障當事人權益,經費預算委員會並不會知道其論文是否在審查中,故成案前仍認定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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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蔡司長說,申請人若有違反學術倫理前科,在停權期不能申請計劃,停權後則列入管制名單,李應元追問目前列管人數多少,蔡回答他剛接任不清楚,李要求儘速查明回覆,至於潘宏川一案,蔡則稱因已進入審查程序,「不方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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