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詳查百尺竿頭 金管會罰中信銀300萬並停止相關業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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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科技卻未匯入交割款而出現台股史上第一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投資人除了抱怨百尺竿頭與樂陞之外,也批評負責擔任財務顧問的中信銀沒有善盡責任。儘管中信銀大動作刊登廣告自清,但今(19)晚金管會做出懲處,認為卻沒有善盡券商應有的專責和注意,處份中信證停止財務規劃和諮詢顧問3個月。至於中信銀,金管會也認為沒有審慎評估和探究客戶的實際收益人狀況,處罰新台幣300萬,並且停止3個月辦理公開收購的信託業務。

金管會表示,中國信託銀行未能審慎評估與探究客戶實際收益狀況,更未落實KYC(認識客戶政策),顯示中信銀內控制度並未落實;至於中國信託證券擔任百尺竿頭之財務顧問,也未善盡證券商應注意之專業職責,沒有確實確認客戶身分與狀況,因此遭到金管會開罰。

金管會指出,經調查發現,中信證違反證商券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中所規定,證券商業務經營,應該要依照內部控制為之,因此依法對中國信託證券處以停止財務規劃諮詢顧問業務3個月的處分,一直到它缺失改善為止。

由於樂陞案才剛於8月底發生,這段時間引發投資人相當不滿,認為金管會也沒有善盡督導之責,因此罕見僅僅20天就公布開罰中信銀與證券,懲處速度之快,為歷年少見。

不過顯然中信銀已經預見可能被懲處,今日特地在六大報刊登廣告,強調僅提供百尺竿頭「接受應賣人有價證券交存、公開收購說明書交付及處理公開收購款券收付」等股務代理服務,且依現行規定,中信銀對百尺竿頭沒有查證履約能力的義務,也沒有協助籌措交割款項及擔保付款的責任。此外,中信證也強調,曾赴東京拜訪樫埜由昭並取得相當資訊,對於這次公開收購作業均依相關規定辦理,但百尺竿頭仍違約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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