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彰化縣長卓伯源日前被媒體揭露,遭彰化地檢署以證人身份傳喚,調查卓伯源夫婦疑與涉日本洗錢的帳戶有資金往來,卓伯源方面認為承辦檢察官涉有「散布偵查秘密」之嫌而提告,包括揭露報導的《新新聞》雜誌記者也在被告之列,警告媒體意味濃厚。
\n
\n2月24日農曆年後出刊的《新新聞》,登載這篇題為〈卓伯源夫婦捲入洗錢案遭調查〉的焦點新聞,由記者陳東豪署名撰文。文中指卓伯源和任職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林蓉蓉夫婦,因與涉日本洗錢的帳戶有資金往來,而被彰化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喚,但2度請假,已引起法務部與檢方高層注意。
\n
\n報導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與彰化檢方發現,卓妻林蓉蓉疑使用多名人頭帳戶,而這些帳戶內多筆資金均來自日本匯款,但夫婦2人不曾依法向監察院做「動態申報」,「但是卓伯源擔任兩屆立委、兩屆縣長後,財產激增數倍」,懷疑2人涉及洗錢,因此在今年1、2月2度以證人身份傳喚,不過2人均請假未到。
\n
\n據了解,卓伯源看到此報導後十分氣憤,認為檢方以辦案手法抹黑,決定提告反擊。分析卓伯源夫婦2人背景,除卓妻林蓉蓉為台中二審檢察官,卓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所碩士,法學素養與法界實務非常熟悉,對彰檢以法律手段反擊,並不太令人意外。
\n
\n卓伯源臉書粉絲專頁日前貼出《法治時報》報導,指卓伯源以《刑法》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向承辦此案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朱健福提公訴,另外《新新聞》報導記者陳東豪則是洩密罪共同正犯,並加告《刑法》誹謗罪,企圖以訟止謗,「遏阻抹黑效應擴大」。
\n
\n記者去電查證,卓伯源友人向記者表示,卓確實已將此事提出告訴,原因是此事在地方流傳的時機,正是在他參選立委補選的當下,「都還沒有正式出庭,就洩露那麼多不實消息,這不是要使人不當選嗎?」卓因此提告,要制止這種惡意的抹黑栽贓手法。
\n
\n報導記者陳東豪則在接到記者查證電話當下,才得知自己被卓伯源提告。但他也表示,尊重卓以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至於後續處理方式,則要等到接獲傳票,確認訴訟內容才能決定。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