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廉政委員王小玉指出:「美河市案從頭到尾都違法!」大法官陳新民譴責說,徵收這些捷運毗鄰土地,不可能都拿來作交通用途,嚴重影響合法居民的居住自由……不少公共建設的聯開案利用公益夾帶私益,使徵收利益全部或部分落入私人手中,鉅額圖利廠商,徒增被徵收人民的怨恨!
美河市案北市有2萬8000坪土地,日勝生做為私地主,只有148坪,可謂零碼,竟成為主導。其他原來的私地主,被台北市政府以公用徵收的方式徵收,喪失資格。日勝生變成私地主的代表,與公家代表整合,這就是靠正反合辯證,以小吃大。台北市政府只有管理權,財產是人民的,現在卻變成台北市政府的財產,箇中就充滿著權力濫用、辯證的騙局。等於政府是掛牌的強盜掩護廠商,有官商勾結之嫌。
在古時候有官壓民及官商勾結所謂的『圈地令』,遠的不說近代…清初滿族人口大量湧入北京附近,為安置滿族諸王、勳臣、解決八旗官兵生計,列土分茅、豢養旗人,除了占有明代的皇莊及無主土地以外,順治元年12月在京畿地區大量圈佔民有田民地,欺壓漢人,史稱圈地令。如今台灣自稱已進入民主時代,但卻仍有封建思想,以徵收捷運系統用地為由強徵民地,卻挾帶開發美河市違憲。美河市開發案,經過地主的奔走呼號與正義人士的鼎力相助,大法官25日作出釋字第732號解釋,認定台北捷運局當年徵收捷運系統用地,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宣告違憲,即日起不能適用。
其實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政府果真為人民為大眾謀福利,即使出錢捐地都願意,如果『圈地』只是為了少數官員的福利和廠商的鉅額利益,那麼就會像大法官陳新民說的這些被徵收人民的怨恨,「如果轉化成復仇的匕首,我心為之同悲矣!」政府面對冤案,應有大法官的認知體會,否則台灣好像仍然活在封建的社會裡!什麼時候人民才真正見光明?筆者對大法官的勇氣與良知,給他按三個讚!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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