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9/23補件內容仍未符合 環保局再次要求期限前完成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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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台化公司M16、M17及M22鍋爐汽電共生程序到期日9/28只剩3天,彰化縣環保局22日再次退件要求補正。23日下午5時,台化公司再送件補正內容,惟據環保局於晚間8點表示,經徹夜審查結果,仍有部分內容該公司拒不補正,且未符合環評承諾事項。

環保局說,因台化公司許可證將於3個工作天後屆期,環保局呼籲該公司應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完成補正,以免因未完成補正程序而遭駁回申請,致許可證失效而無法操作。

環保局表示,依據「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固定污染源,其許可證內容,應納入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審查結論核發。

惟台化公司此次所提補正內容之原(物)料、生煤燃料及蒸氣與電力等產品資料,仍未符合該公司環境影響說明書之承諾事項,其中M16及M17製程之生煤使用量、蒸氣量及發電量,M22製程所檢附生煤成分資料之固有水份、揮發份及固定碳,均超出環評承諾值。

環保局說,由於上述事項皆屬法令規定,台化公司若於28日前仍拒不補正,將違反「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申請之文件不合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審核機關應即通知公私場所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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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婉真)[/n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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