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 台中市訂自治條例,讓寵物善後事業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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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家中寵物「毛小孩」去世後,約1/3的飼主希望仿照人類方式處理屍體並追思。為了讓提供服務的業者有法源依據,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昨(24)日通過《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等三讀及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公布實施,台中市也將成為處理寵物身後事的全國首創指標。
 
此次修正重點為「寵物生命紀念業」應向市府農業局申請許可、訂定營業規章及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等相關規範,藉由制訂輔導管理規範及罰則,輔導業者合法優質發展,協助飼主圓滿處理毛孩身後事,保障飼主權益,逐步落實台中市為「友善動物城市」。
 
根據農委會資料,台中市家犬、家貓頭數約25萬,以每年死亡率5%計算,台中市每年約有1萬2千隻家犬家貓死亡,其中約有1/3的飼主希望比照人類模式辦理毛小孩後事。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有越來越多飼主希望毛小孩身故後能仿照人類後事辦理,但目前提供此項服務的業者並無法源依據,商業登記業別仍為「廢棄物清理業」;而提供寵物遺灰貯存者,則登記為「倉儲業」。為了讓新興產業依法可循,該處遂擬訂自治條例,讓業者名實相符,也藉此保障飼主權益。
 
動保處表示,未來相關業者應先完成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並向農業局申請許可;同時訂定營業規章,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若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寵物生命紀念業之業務,最高將處10萬元罰鍰。希望藉此輔導業者合法、優質發展,並使飼主權益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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