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及陳斯俊4人疑涉《國家安全法》於19日遭檢調搜索約談,中國國台辦透過發言人安峰山譴責台灣打壓「主張兩岸和平統一的人士」,不少中國媒體也紛紛發表評論砲打王炳忠案。不當黨產會委員楊偉中昨(21)日在三立新聞台節目《新台灣加油》分析,中國方面正藉由王炳忠案,對台灣做出5個動作。
楊偉中在《新台灣加油》指出,安峰山發出譴責聲明,顯示中方正對台灣做出的5個動作,第一是「政治宣示」,中方意在傳達「這些人是我的人、是我罩的人,你現在打他,我一定嚴厲譴責」的訊息;第二是「號召」,中國企圖號召各界跳出來,針對王炳忠案講講話,後來果然有中媒集結學者、國民黨或泛藍黨政治人物等各方人馬,發表多篇評論譴責台灣;第三是「檢查」,中方點名國民黨對此事抨擊不夠強烈,後來國民黨果真提高此事的批評力度,例如前總統馬英九就批評民進黨「法西斯再現」。
楊偉中又說,第四是「施壓」,王炳忠4人被放出來,代表中國施壓有奏效;第五點則是「報復」,中方恐因為王炳忠案對台商、台生進行報復手段,他還呼籲大家「危邦不入」,暫且別去中國港澳地區。
另外,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爆料,王炳忠的案子至少辦了1年以上,更有國民黨前黨務高層向他透露,「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王就已經被列案調查,現在是收網」。
王定宇強調,檢察官「沒有200%證據根本不會動」。他也指出,王炳忠批綠色恐怖,但《國家安全法》2-1條有三要件,需要外國或中共政府、軍方及黨務系統委託,刺探台灣政府應為機密資料,或發展共諜組織。
至於新黨主席郁慕明說王炳忠沒有能力顛覆、危害國家安全,「最多是搜集資料」,王定宇表示,但搜集應為機密資料,就是觸法,「(郁慕明)是不是跟王炳忠關係不好在害他?」但王定宇也補充,北檢複訊完後,應說明王炳忠受誰委託?刺探什麼資料或發展什麼組織?才能確定是否觸犯法律。
針對王炳忠等人遭檢調搜查約談,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解釋王炳忠等人均為證人,本案待證內容為周姓被告涉案的相關犯罪事實,但這與台灣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審理周的犯罪事實不同。
周士榆說,本案經調查局立案、報請檢察官指揮,再由調查局檢附具體事證,經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對第三人執行搜索;經法院核發搜索票後,由調查官持搜索票同步對各第三人執行搜索。周士榆表示,調查官執行搜索時,王炳忠抗拒搜索並開啟直播,因此認為他有勾串其他證人及妨害偵查秘密之虞,基於搜索的急迫性,所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委請鎖匠以強制力開啟門鎖執行搜索,過程均由調查官在場執行,並持續與檢察官保持聯繫,檢察官並未進入搜索現場。
而外界質疑王炳忠以證人身分被搜索,恐違反比例原則;周士榆解釋,周姓被告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涉及國家法益及國家安全影響重大,基於比例原則,依照卷內事證、搜索票對第三人王炳忠等人執行搜索,又以證人身分對王等人進行傳訊,訊後請回,未來將持續釐清本案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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