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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AI大語言模型訓練需要對版權作品付費,Anthropic的15億美元和解案成為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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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聰榮(台中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教師,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美國AI公司Anthropic與約五十萬名作家達成十五億美元的版權和解協議,創下美國著作權集體訴訟史上最高金額紀錄,也為生成式AI產業樹立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先例。這起案件不只是一次經濟補償,更是一場AI產業與人類創作權之間的制度交鋒,宣告大語言模型若要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作為訓練資料,必須付費取得授權。

Anthropic的和解條件包括向每位受影響作者平均支付約三千美元,並刪除從非法數據庫取得的四十八萬本書籍資料。這項舉措被原告律師團視為「AI版權維權的里程碑」,代表AI企業不得再以「公共資料」為名,任意使用創作者的心血餵養模型。美國作家協會強調,創作的價值在於被尊重,AI訓練過程,如果使用版權作品仍然是要充分告知而取得授權。

雖然十五億美元的和解金看似龐大,但對估值高達一千八百三十億美元、近期又獲十三十億美元融資的Anthropic而言,只是營運成本的一小部分。這筆費用既無法動搖企業結構,也難以真正改變行為模式。這類高額賠償更像是大型科技公司用資本消化的「過路費」。當企業能以財力輕鬆吸收罰金時,司法懲戒的嚇阻力自然被削弱。

這讓AI企業傾向以自有資金或投資人資本吸收法律風險,形同讓訴訟成本外溢到整個資本市場。這場和解的意義,不在於金額的高低,而在於確立了「版權作品即資料」的法律邏輯。AI模型的訓練若仰賴書籍、影像或音樂內容,就應視為使用受保護的智慧財產。以往AI企業普遍主張資料集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但此次和解等於宣告,這樣的灰色地帶已不再安全。未來AI公司若未取得授權或分潤機制,就可能面臨相同規模的集體訴訟。

這也暴露出現行法律的滯後。各國的著作權法多數建立在「複製與傳播」的概念上,難以涵蓋「機器學習」這種非直接再利用卻深度依賴內容的技術行為。單靠個案和解無法取代制度改革,立法機構需要建立新的授權標準,讓創作者、出版社與AI企業能透過透明機制談判授權、查核與分潤,避免技術進步以犧牲原創者權益為代價。

Anthropic的十五億美元和解案,既是一記警鐘,也可能成為轉機。AI企業若能從中吸取教訓,建立常態化的版權授權與補償制度,未來的生成式AI產業將更具永續性。對政府而言,這是催促法規創新的契機。對創作者而言,這是爭取公平報酬的突破。對整個社會而言,這是重新定義人類智慧與人工智能關係的起點。當AI學習人類的文字與思想時,也必須學會尊重那些讓AI成長的原創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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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聰榮
楊聰榮
跨領域研究學者,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分別研習過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考察學習亞洲國家及歐洲的語言及文化,致力於發展整合不同領域的知識與政策實踐,發展台灣人的新世界觀,從亞洲及歐洲各國的角度看台灣,再從台灣與這些國家的關係的角度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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