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倪安(台聯黨主席)
最近,台大的施景中醫師表示有收治到一名逃逸外勞孕婦因高危險妊娠入院,
診斷為植入性胎盤,經施醫師緊急手術後,母子倖存。但整體醫療費用超過一
百四十二萬元。事後,拜託他手術的人不見蹤影,導致台大醫院淪為苦主,只
能自行吸收呆帳。筆者聽聞這起事件,備感氣憤!台灣的全民健保都已經瀕臨
破產危機,一再對納稅者調漲健保費,還出現這樣的呆帳。這是政府長期忽視
逃逸外勞黑洞所導致的!
事實上,這並非孤例。逃逸外勞急診、分娩、甚至重症治療後不願付費的情形
時有所聞。當外勞政策一昧的把「人權」放得比本國人民的利益重要時,便根
本是在鼓勵外勞把台灣人的善心「用完即丟」。政府若仍以「人權」為名放任
不管,只會讓我們的醫療體系疲於奔命,也是在加速健保的崩潰。
筆者認為,面對逃逸外勞的問題,政策應該回歸「責任原則」。台灣應效法新
加坡,設立「外籍勞工保證金」。凡外籍勞工入境前,由仲介或雇主代繳一定
金額作為保證金;若勞工依法受雇並正常解約,保證金全額退還;若逃逸、犯
罪或涉及醫療欠費,則由該保證金代為支付。如此一來,不僅可分擔醫療風險
,也能讓外勞、仲介與雇主三方對行為結果負責。這樣,也能降低外勞逃逸的
機率。

為什麼筆者認為,本外勞薪資、保障應當脫鉤?因為外勞在國籍上就不是台灣
人,而是外國人。健保、勞保的設計,應該是以台灣國人為中心在運作。對於
外勞應該另外去保其他的商業保險,此乃天經地義。同時也是保障雇主國人的
權益與福利。現行外勞福利制度,反而是讓台灣勞工的權益比外國人還不如。
現在很多先進國家,都已經開始重視「假政治難民」、「偷渡客」、非法移民
及外勞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台灣社會卻沒有正視逃逸外勞已經在台灣組織犯罪
、醫療欠費等問題。當制度只談人權,不談責任,最終受害的將是台灣的醫療
體系與納稅人。施醫師所提的個案不是單一離譜情境,而是對政府的警鐘。政
府若再不補漏洞,逃逸外勞問題的結構性黑洞,將讓台灣的全民健保與公共支
出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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