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改建全民買單更該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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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王如玄如何買軍舍套利沒意見,社會自有公評,但我對「拿人民納稅錢改建眷村」很有意見,因為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興建後的住宅社區無償配售原眷戶。每戶配售之坪型以原眷戶現任或退伍時之職缺編階為準。雖說配售,但該條例也書明眷村需以房地總價百分之二十以下價格售予配售住戶,其不足部分,由改建基金補助。其再扣除先前發給眷村戶的搬遷補助費與房租補助費等,等同無償配售予原眷戶一戶一屋。……………..看仔細一下,為什麼這種獨厚特定身份的人可以無償配售或以低於20%的房價購屋??而且官愈大可以配售愈大的房子??
由於條例涉及憲法平等權,當年民進黨蘇煥智等50多位立法委員,提起大法官會議解釋,結果大法官釋字第485號認為不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但是這些大法官可能覺得良心不安,解釋文後面又提了一大堆政策指導,說什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並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又說「上開條例規定與限定分配國家資源以實現實質平等之原則及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未盡相符,立法機關就其與本解釋意旨不符之部分,應通盤檢討改進」………這些法學碩儒寫這種作文比賽的解釋文,不痛不癢,我也寫得出來。
社會貧富差距惡化,不一定是窮人不努力,反而是制度造成階級之間難流動,即使是努力也改不了現狀,這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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