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案難解 教育部組跨部會小組盼4月中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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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人事案爭議不斷,陸續出現資訊揭露問題、遴選作業流程公正與否、當選人是否違法兼職及有無違法赴中兼職或兼課等疑義。教育部今(3)天表示,將於近日籌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邀請相關部會、法律與教育專業人士,協助釐清相關事實爭點與法律適用疑義,希望能於4月中旬左右提出意見供教育部參考。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新任校長,由中研院院士管中閔出線,1月10日新任校長當選案報教育部聘任,但在審查期間,陸續出現管中閔擔任台哥大獨董問題、遴選作業流程公正與否、當選人是否違法兼職及有無違法赴中國兼職或兼課等疑義。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目前仍有部分疑義尚未「實質」釐清,教育部做為核聘國立大學校長之主管機關,依權責應就相關資格等疑義予以釐清。教育部指出,以目前外界所公開揭露之資料顯示,中國廈門大學將管中閔列為兼任教授、博士班導師、以及該校碩士招生簡章中稱之「實質性兼職教授」等教職,在同一時期,亦擔任多項公職,包括中研院經濟所兼任所長、行政院政務委員等職務。

陳焜元說,管中閔於擔任公職期間及卸任政務官之後的相關赴中管制規定,涉及層面既廣且深,若干專業與法律問題需跨部會協力。為周全決策並加速解決爭議,教育部將於近日籌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邀請相關部會、法律與教育專業人士,協助釐清相關事實爭點與法律適用疑義,希望能於4月中旬左右,提出諮詢意見供教育部後續決策參考。

陳焜元強調,依《大學法》規定,大學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至於國立大學校長之遴選作業,是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並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聘任,因此教育部對國立大學校長聘任有適法性的監督權責。

陳焜元最後說,教育部除了就台大本次遴選爭議籌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外,另外,也已就現行國立大學校長於遴選期間發生之相關爭議,組成修法之專案工作小組,將盡速研修遴選辦法等相關法規,就校長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以及遴選會委員自律規範等措施進行檢討,並釐明校務會議與遴委會間權責關係之規範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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