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是為了這塊土地與人民而努力不懈著。」第二屆核安監督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後,腦海裡一直迴盪著原能會前主委歐陽敏盛說的話,政府機關領人民薪水,應該要能充分的公開資訊,充分溝通,努力讓人民感到放心,而NGO們沒有領人民薪水,反而出錢出力,這種精神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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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宜蘭人文基金會為捍衛土地正義與環境永續而堅決反核,更積極探索解核之策與核能替代方案;從被警察以鐵絲拒馬圍阻隔離至今終獲認同與肯定;從街頭抗爭繼之發現各種核安問題並深入解析,四處走訪拜會提出建言。我們本諸無怨無悔奉獻與付出之精神,就是為了人民的生存與土地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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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我們時常在報章媒體上看見理念主張不同的族群與團體,彼此敵對言詞交鋒,面對公務員動輒謾罵貪婪、無知、官僚,此種氛圍讓彼此水火難容,而無法建構溝通平台;多點同理心,彼此給予尊重,縱使立場有所不同,但各憑本事,積極游說有決策權的政治首長。透過選舉,選出能夠代言自己主張的候選人,就如同高爾在「不願面對的真相」影片中的結尾字幕般,「請投給關心地球暖化的人,不然,就自己出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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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第二屆新北市核安監督會議上討論「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台電在此事件上顯得有點急就章,急於想化解因核一乾式貯存水保卡關、燃料池又爆滿而被迫面臨停機,卻對國外再處理能否移轉貯存風險?體積、重量、核種明細、輻射強度、半衰期等變化,語焉不詳!對外招標公告內容也未臻完善周全,終遭藍綠立委群起將其擋下,本會深表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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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高階核廢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是將半衰期高達25萬年才無毒化的用過核子燃料,送往有能力再處理的國外廠商。本會曾數度要求契約載明「絕對必要條件」:\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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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過核子燃料/高階核廢料的運輸需含括自冷卻池中取出即「廠區內冷卻池中取出與裝填相關作業、陸運、海運及運送中的防核輻漏安全措施」,並載明責任劃分歸屬。
- 經由萃取出輻射半衰期高達25萬年0.9%鈽95.6%鈾後,由得標廠商負責買斷,並保證絕對不回運台灣。
- 所剩須回運:a.「19%玻璃固化殘餘廢棄物」屬高階核廢料,輻射半衰期可降低為1萬年。b.鋯合金結構體經壓縮減容之「32%結構體殘餘廢棄物」屬中低階核廢料。契約須載明運出與回運上述兩類殘餘廢棄物之「體積、容積、重量明細表」以及該兩類殘餘廢棄物之「輻射核種、劑量、半衰期明細表」以昭公信。
- 所剩須回運:「19%玻璃固化殘餘廢棄物」及「32%結構體殘餘廢棄物」,貯存於得標廠商至少40年再回運台灣,視同「用過核子燃料中期境外貯存」,取代核一核二中期露天乾式貯存,可於2055年無縫接軌無人島最終處置。
- 須得雙方政府背書:台電應對得標廠商先進行國際商業徵信,確認契約可有效行使之能力;若無法完全履約時,得標廠商之政府須負擔連帶履約責任!台電公司在確切釐清後須對全民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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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殘餘廢棄物」體積縮減無人島最終處置的方式比較好?還是將高放射性劇毒強於蘭嶼貯存場百萬倍的用過核子燃料放在北台灣600萬人身邊比較好?本會幾經審慎思辨,權衡輕重,在公開透明且無任何弊端的前提下,不反對用過核子燃料/高階核廢料送往國外再處理,是基於對台灣總體核輻射汙染風險威脅最小前提下所做的權宜考量。
\n我們仔細檢視了台電的招標公告並給予用契約明載規範核廢料體積重量輻射強度等變化之建言,台電似乎選擇性採納,只做一半,同意把鈽鈾物權賣斷移轉得標廠商,卻未能詳列核廢料體積與輻射衰減變化數據,也未規劃與我國2055最終處置是否能夠接軌,致難以取信於民,終遭立法院決議暫停公告招標。
\n台電還有兩個月時間,立法院預算審查時還會再次碰到這些問題,屆時若不能辨證用過核子燃料送往國外再處理對台灣貯存風險的優劣,恐怕也難過關,要是台電做不到開誠布公,不如就讓國家放射性專責機構來做吧,在納入人民參與決策的機制下,我們相信可以比台電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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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op]1. 玻璃固化殘餘廢棄物 19%
\n2. 壓縮減容燃料結構物 32% [/n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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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宜蘭人文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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