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李蒨蓉臉書貼一張阿帕契直升機照片,引爆權貴參觀機敏裝備的重大爭議。國防部今(7)日指出,陸航601旅第2作戰隊前副隊長勞乃成以2案各記1大過列入年度「汰除」名單。但軍方也證實,依照相關規定,服役逾20年的勞乃成仍可領終身俸,不受汰除處份的影響。
國防部今天舉行記者會,將近日來鬧得滿城風雨的阿帕契權貴觀光團事件做一統整說明,也公布三波懲處名單,處份最重的勞乃成分別以「違反內部管理案」、「私帶頭盔出營案」等兩案各記一大過,後方註記「調離現職」、「併案移送法辦」。
關鍵就在於「調離現職」,以及分兩次各記一大過的處份上。經查國防法規,《陸海空軍懲罰法》第5條,對軍官的懲罰依重到輕,有撤職、記過、罰薪、檢束、申誡等五種,但「調離現職」看似嚴重,但事實上並不在法定懲罰名目之中,這項「處罰」列在國防部的「懲處名單」之列,不無混淆視聽之嫌。
玄機在哪?進一步研究,《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規定,軍官不發退役給與的規定有二,一是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因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確定者;二是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者。但因過失或連帶處分而撤職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勞乃成一不是內亂外患或貪汙,二不是撤職(請注意,勞員並不是一次記兩大過,因此沒有被撤職,而且調職跟撤職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依法不能剝奪他終身俸。
阿帕契權貴觀光團的一連串風波演變至今,外界以為攀附權貴的勞乃成已被記兩大過、移送法辦,恐已無翻身的機會,殊不知軍方內部仍有人想方設法、曲意維護,力圖保住這位前副參謀長勞則康之子。
這一切都有跡可循。先把601旅的阿帕契機棚排除在《要塞堡壘地帶法》外,先把移送法辦的勞乃成,立於司法不敗之地;後把兩大過分兩次記,再加上調離現職這項不是懲罰的懲罰,施以「金蟬脫殼」之計;最後再自爆601旅旅長也帶了一團觀光團,丟一招「聲東擊西」。最終達到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的目的。
這叫一起記過調職陪葬的17名將校軍官,以及大批流血流汗的國軍弟兄們情何以堪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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