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黃國昌罷免案結果出爐,據新北市選委會公布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票數為4萬8,693票;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1,748票,另外無效票為483票,總投票人數為7萬0,924人,投票率27.75 %,儘管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但因未達6萬3,888票的門檻,此次安定力量發起的罷免案也宣告失敗,黃國昌任內也不得再提罷免案。
據新北市選委會公告,本次罷免案投票權人總數共25萬5,551人,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等於要6萬3,888票以上才算通過,因此新北市選委會也宣布,在罷免票數中,同意票數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否決罷免案。
新北市選委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法委員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並於投票完畢7 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中央選舉委員會也將於12 月1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此外,依選罷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由於罷免案遭到否決,使得黃國昌在任內任何人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案,這次投票也讓黃國昌得到另類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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