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決,同志婚姻受憲法保障,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台北市民政局今(23)日表示,繼開放同性伴侶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所內註記後,將就現行民法等相關法令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結合,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平等權等,聲請大法官解釋。
民政局表示,隨著時代變遷,世界各國對同性結婚已逐漸採取開放態度,美國最高聯邦法院最近認定,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受憲法保障即為一例。
民政局指出,同志是否得辦理結婚,一直有正反兩方的看法,對此,北市府均予以尊重,然現行限制人民婚姻自由的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我國憲法精神、限制理由是否充分,大法官會議迄未做成相關解釋,導致相關法令產生違憲疑義。
有鑑於此,民政局基於戶籍登記主管機關之立場,將就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限制婚姻採一男一女結合,是否違反憲法聲請釋憲,以釐清現行婚姻法令有無違憲之疑慮。
民政局說明,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9條規定,聲請解釋機關有上級機關者,其聲請應經上級機關層轉,戶籍登記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聲請釋憲程序仍需經內政部層轉辦理,民政局已於7月2日草擬相關釋憲文件,7月20日經市府核定,近日將函報內政部層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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