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9)日舉辦《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公聽會,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於公聽會最後指出,私校的轉型退場是「一定要做」,不只因為少子化,且年輕人一輩子只唸一次大學,一定要強化賦與私校的公共性。
姚立德表示,大學新生不斷減少,私校的招生缺口首當其衝,加上學雜費的收入佔私校整體收入約70%左右,私校收入當然因為少子化而流失,轉型退場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姚立德指出,公聽會中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質疑,如草案第7條規定,若學生數未達3千人且最近2年註冊率未達60%,將被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有學者對這個標準提出質疑,其實這是教育部做過評估的數字,在私校要自負營虧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可以作為標準的數字。
姚立德也強調,只要是有轉型退場之虞的學校,一定要依照學生意願,予以轉學或留下唸到畢業,只要學生有轉學的意願,教育部就一定會幫助他轉到附近沒有退場之虞的大學就讀。
姚立德表示,依據《私立學校法》的基本精神,私校是公益性質法人,以捐私興學的角度去辦的,從創立之初就能取得校地補助,經營過程每一年也都能取得政府補助,並得免稅,「私立學校絕對是公益性質的法人」,退場之後的校地跟公共財產,都有必要做出處置。
公聽會主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指出,立法院已經給教育部編了4年50億的退場基金,這是態度上的正向跟積極,儘管很多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質疑,《轉退條例》作為一個母法,裡面宣示性、訓示性的條文太多,執行有很大的困難,但實際上母法就是作出授權,再由子法去補強。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為行政院本會期報立法院的優先法案之一,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相關的優先議案還包括《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教師法》修正草案、《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文化基本法》草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等。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