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凍結國民黨帳戶 法院裁定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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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9月發函要求凍結國民黨於永豐銀行帳戶、台銀支票本票等資產4.6億元,讓國民黨薪水差點發不出來,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一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項凍產處分,因欠缺行政處分的明確性要求、合法性顯有疑義,裁准在訴訟確定前應該停止執行凍產。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說明中指出,黨產會9月20日對國民黨黨產做出2項行政處分,一是命永豐銀行配合,對於國民黨在永豐中崙分行帳戶裡的款項,「除有合於履行法定義務、其他正當理由或經黨產會決議同意者外,暫停提領或匯出」。但法官認為這個行政處分違反「明確性」原則,除了造成法律關係不明確,也使國民黨處於不利地位。

至於黨產會對國民黨做出的第二項行政處分、命台灣銀行配合,對於國民黨持有的9張支票金額,向法院提存所辦理清償提存,並將提存事實向黨產會陳報備查,且非經黨產會同意,9張支票的受取權人不得領取。但法官認為依據《黨產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必須是國民黨的「債務人」,黨產會才能發給禁止令,但台灣銀行並非國民黨的債務人,黨產會卻命其配合,合法性顯有疑義。

法院指出,根據《訴願法》規定,若「行政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可准停止執行」,而《行政程序法》也規定「行政行為內容應明確」,但上述兩項行政處分卻欠缺明確性要求,合法性也有疑義,因此裁准暫時停止執行凍產,不過該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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