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政爭」案外案。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不滿遭特偵組監聽,認定名譽權及訴訟防禦權遭到剝奪,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法官周占春等人提告損害賠償。台北地院今天首次開庭,被告僅黃世銘親自到庭,並舉案例主張公法上侵權不在侵權損害範圍內,因此不必賠償。
林秀濤是在立委柯建銘全民電通案擔任控方,此案遭判無罪後,被懷疑遭到關說而未提上訴,柯建銘全身而退,特偵組因而對他實施監聽。在馬王政爭期間,眾多資料在立委與媒體接連爆料曝光,林秀濤方知自己被列為偵辦監聽對象,因此向台北地院提告侵權,求償240萬元。
林秀濤委任律師林永頌當庭向法官聲請,調閱關說疑案人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的聲請監聽相關資料,以證明林秀濤並不符合《通保法》的監聽對象。黃世銘在庭上引用最高法院的判例及相關民庭決議,而《民法》的侵權行為僅限於私法權益受害,他主張不必賠償。
同案挨告求償的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前檢察官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法官周占春等人未出庭,委由律師答辯,均主張公務員侵害人民權益被判決確定,被害人才可以起訴求償,從民事起訴狀內容,看不出有什麼違法侵權的事實,認為林女求償無理由。
前年「馬王政爭」期間,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因將尚未結案的監聽資料,帶往總統府向馬總統面報,遭高院判決違反《刑法》洩密罪、《通保法》、《個資法》等,合併判刑1年3月,得易科罰金。黃世銘今年4月已繳交45萬7千元罰金結案,不料又另案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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