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張博雅26日率全體監委赴行政院年度巡察,針對社會關注的通案性議題提出詢問,監委高鳳仙對鹿窟事件,請行政院基於轉型正義,研議修正國安法、補償法規,成立鹿窟紀念館,以維護基本人權。
高鳳仙表示,監察院通過的鹿窟事件調查報告顯示,約有1000人遭逮捕,135人被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因不當審判或損害人民權益而造成國家賠償或補償7億多元。
高鳳仙指出,許多被逮捕、拘禁、刑求的村民,因未移送偵查審判,且官方沒有留下紀錄,所以不能獲得賠償或補償,行政院應研訂相關補償法令或措施,保障受害村民的權益,以達成轉型正義保障基本人權的目的,
她提到,135人被判有罪確定,原本可依戒嚴法第10條規定於解嚴後提起上訴,卻因解嚴前14天公布的「動員勘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第9條第2款規定而喪失上訴權利,行政院應積極研議修正國安法第9條第2款規定,賦予被告依法上訴的權利,讓遭受不當審判者得以平反,撫平傷口。
高鳯仙說,70多位村民連署陳情在鹿窟地區設立鹿窟事件紀念館,或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建立「鹿窟園區」,行政院、文化部及國防部等相關機關應和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建立紀念館及園區,以保存相關資料,記取歷史教訓,避免將來悲劇再生。
對此,國防部長馮世寬回應,因監察院的調查才知道有鹿窟事件,對於本案有需要之處,國防部會密切配合,之前在調查過程中也提供了許多資料,對於受害的無辜民眾應該給予正義支持。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鹿窟事件是50年代人權大規模受害的案件,的確需要民主社會從轉型正義角度出發,還原歷史真相與平反,她擔任立委時期也曾提出國安法第9條修正案,該法條剝奪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政治受難者的再審權利,這方面的司法平復非常重要。
此外,鄭麗君說,文化部主管的「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已三讀通過,針對鹿窟事件和其他台灣不義遺址的盤點、保存,與重大事件口述歷史將努力進行,以協助還原真相。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