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召開常置委員會,決議將現任董事長劉伯恩解除職務一事,包括劉伯恩在內的8位馬偕醫院董事今(17)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馬偕董事長產生,是由全體董事票選通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及法院公證。其解職或停職亦有一定法定程序,前述決議完全於法無據,因此連署董事將依法支持董事長執行職權,恪盡責任。
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董事今天發布聯合聲明,聯署人包括劉伯恩、郭張麗鳯、陳文輝、李美意、李文裕、林柏壽、陳美麗、韋淑玲等,共六點聲明如下:
一、我們對於2018年1月16日長老教會總會第62屆第5次常置委員會之議決,打算將馬偕醫療財團法人劉伯恩董事長停職一事,深表痛心與遺憾!
二、本法人董事長之產生,係由全體董事票選通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及法院公證。其解職或停職亦有一定之法定程序,前述決議完全於法無據。
三、對長老教會總會常置委員會第62屆第5次會議之議決,乃以本法人董事長涉入所謂馬偕三家公司運作為由,欲將本法人董事長停職,此乃完全不符事實之指控。馬偕對三家公司之投資設立,其目的乃是為提升馬偕智財及專利發展,動機正向良善,過程完全符合法令規範,且至今尚未營運,何來圖利背信之說?公司之設立討論過程中,院方亦多次於董事會議中報告,內容並獲董事會同意接納,會議期間,也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會副議長薛伯讚牧師、總會助理總幹事陳義明牧師、總會信仰教制與法規幹事鄭英兒牧師)與北部大會代表(北大議長劉世春牧師)列席開會,總會及北部大會代表並未表示異議。該案也至總會與北部大會作過數次報告,教會高層人士均知悉此事,且也已至衛生主管機關進行說明,絕無「私設公司」之情事。又,公司事宜遭人誣陷,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少數個人豈可未審先判,故意入人於罪,此舉有干預司法之虞。
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議長陳明志牧師,以不實之媒體報導行文衛福部,要求主管機關處理本法人董事長等,干預醫院人事制度及違反法人獨立性,亦令人深感遺憾。
五、為了悍衛馬偕醫療體系之聲譽、病患之就醫權益及全體員工之福址。本法人連署董事將依法支持董事長執行職權,恪盡責任。
六、此嚴正聲明,敬告所有關心馬偕醫療體系之教會人士與社會大眾!
主管機關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則表示,有關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之職務解除,必須由董事會通過之後報給衛福部,目前不便就此事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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