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個人」海外紙公司避稅 時代力量提案修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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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查記者聯盟公布「巴拿馬文件」,揭露全球政商利用「租稅天堂」避稅、逃稅,引發政治風暴,時代力量今(26)日提案修改《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針對「個人」藉由在租稅庇護天堂、設立海外紙上公司的避稅行為立法規範,呼籲行政院除了針對「公司」外,也要看到「個人」的部分,正視「反海外避稅」對租稅正義的重要性。

黃國昌表示,之前提過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主要是關於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CFC)在海外盈餘的部分,針對反避稅條款修法,這次的修正案則是針對「個人」藉由在租稅庇護天堂,設立海外紙上公司的避稅行為,進一步立法規範。

黃國昌指出,若有人在租稅天堂設紙上公司,在海外所得都累積到其控制的公司中,但因目前所得稅法採「現金收付制」,也就是公司每年實際分配盈餘時,才會納入他的所得基本稅額,但是巴拿馬文件揭露的避稅方式,就是該公司可以藉由不分配盈餘,導致無法適用「現金收付制」而成功避稅。

他強調,這次修法將改採「權責發生制」,若年度有盈餘沒有分配,還是會視為「已經分配」來課徵所得基本稅額的收入,未來實際分配時,再歸扣回來,不需要繳兩次稅。

黃國昌說,到目前為止,行政院研擬的版本,只有針對「公司」在租稅天堂的海外避稅條款,並沒有看到個人的部分,希望行政院能正視反海外避稅對我國租稅正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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