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到12月為黑板樹的開花期,她開花時,有人覺得乍聞很香,也不會太刺激,但有的人聞之會覺得頭脹,還有想吐的感覺,據說散出的花粉會誘發枯草熱等過敏症狀,日前在南部就引發許多爭議。
我初次認識她,是在我家附近的林業試驗所植物園,從解說牌得知,她是夾竹桃科黑板樹屬,原產於高溫多濕的南亞,想必是南島語族的民俗植物,她約在1943年,由日本人引入台灣,由於木材的材質鬆軟細緻且平直,就被利用做為黑板材料,故稱黑板樹。
第二次遇見她,是在植物園對面的建國中學,我沒想到,這裡竟種了一排比大王椰子還高的黑板樹,她挺拔到25-30公尺,樹上還掛著一條條長長的果實,好似菜豆,但是她的根部就不妙了,幾乎周圍的鋪面,都被她的根掀起,我不免為她讚嘆,她不但向上尋求她的生存空間,在地上也發展她的地盤。
長久以來,我們的社會一直爭議著:行道樹如白千層、夾竹桃等花木,不乏「潛藏毒性」,民眾吸入有毒植物的花粉,可能引發呼吸道過敏、氣喘,是否應予鏟除或砍伐?公園裡的杜鵑花、鳳凰木、聖誕紅、刺桐,都是部分有毒的植物,我們應讓她存在否?否則杜鵑花一旦被民眾誤食,就會產生噁心、嘔吐、血壓下降、呼吸抑制昏迷及腹瀉等症狀。鳳凰木的花和種子,誤食會引起 腹痛、腹脹、腹瀉、頭暈、流涎等症狀。聖誕紅乳汁會引起皮膚紅腫發炎,對眼睛亦有毒害。但是否因此就不許在公園或植物園或步道栽種,是見仁見智的。
我以為,只要公部門已盡力「應注意」、「可注意」、「已注意」,在有毒植物的花木旁,樹立小型標示牌,以紅字寫上「有毒植物」,如果民眾還要接觸、摘取、誤食,那就咎由自取,不能委過他人或政府機關。
何況行道樹、公園植物有教育及景觀美化的意義。台灣有多達數千多種植物適合種植與觀賞,有毒植物僅占約7百種,難道我們只允許可供利用的所謂「無毒植物」存在?不允許植物對惡意行為,行使「反抗權」?未免太霸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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