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質疑特權擁隨扈 劉曉玫:人身安全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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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縣議員何禮臺今天質疑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尚未登記成候選人為何能配隨扈,質疑劉有「特權」,要求縣警局依規定辦理;劉曉玫陣營回應,因人身安全有疑慮依規定申請。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臨時會,何禮臺問警察局長李西河,劉曉玫為何可以用縣警局資源申請隨扈,如此恐讓警力分散,要警局慎重考量,李西河回應說,因劉的服務處曾遭人發動抗議才提申請。
 
劉曉玫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林琮盛回應,從105年11月,劉曉玫揭發理想大地案起,她的服務處就收到許多不明來信及恐嚇電話,考量人身安全問題,於今年2月份向花蓮縣警察局提出申請隨扈一案。
 
林琮盛指出,但花蓮縣警察局受制「不明」壓力,隨扈申請案並未通過。直至今年6月22日,服務處又遭到不明人士聚眾抗議,縣警局考量人身安全,並非為縣長候選人身分提出申請。
 
林琮盛表示,警政署警衛派遣規定,只要政黨推薦即可申請,過去就有派遣隨扈之前例。例如,2010年8月,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朱立倫尚未登記成為候選人時,也有兩名隨扈負責安全任務;2015年4月,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受民進黨提名為總統參選人後,政府就派維安隨扈進行保護。
 
林琮盛表示,既然何禮臺議員如此關心縣長候選人的人身安全問題,應該要向縣警局建議,所有縣長參選人都要配備隨扈。至於他影射劉曉玫有特權配隨扈,林琮盛說,「請做個有記憶的人,建議何禮臺議員先了解其他縣市的慣例和法規制度再發言,避免貽笑大方。」
 
代表民進黨參選縣長的縣議員劉曉玫,因揭發弊案,今年6月,服務處被人抗議,警方舉牌警告行為違法。圖/王志偉(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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