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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回應農民期盼 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重啟公地放領 內政部成立審議會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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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將正式重新啟動。賴清德總統今(21)日至彰化縣溪州鄉聽取內政部報告公地放領政策規劃,並指示內政部、財政部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的原則下,積極展開重啟公地放領工作,內政部表示,此政策不僅是正面回應政府過去對於長期自耕農民的承諾,並為依法具體協助農民來處理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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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表示,臺灣以農立國,政府十分關心並照顧農民,深知農民耕作的辛勞與付出,並非一般人能夠輕易承擔。隨著社會變遷,現代工作型態轉變,農業的辛苦更凸顯農民的重要性。

總統提到,在蔡英文前總統任內、他擔任行政院長期間,政府推出多項重要政策改革照顧農民。並說明,過去農民若要參加農保必須持有農地,這讓真正務農卻無農地的人反而無法取得保障。為讓制度更加合理,他任行政院長時推動改革,只要確實從事農作,不論是否擁有農地都能參加農保。此外,過去農保給付僅在最終階段才能領取相關保險金並不合理,因此推動調整標準,且新增職業災害給付及推動農民退休金,目的是要讓從事農業的人可以得到國家制度性的照顧,提高年輕人投入意願。

賴清德說,今天特別來到溪洲鄉宣布公地放領政策,以協助自耕農取得農地,並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土地問題,目的就是要展現政府照顧農民的決心及立場。2003年陳水扁前總統、游錫堃前院長時就曾推動,然而1999年遭逢地震,以及後續多次重大風災,導致放領計畫暫停,現在政府在經過1年多、超過100場會議、及跨部會的合作,才有今天的政策結論。總統接著提到,放領的對象必須「在1976年9月24日以前已經合法訂約、代代耕作,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農民朋友」,目前約4,440多位農民,且經盤點全國所有國有平地耕地、養殖用地面積,約有2千公頃,也包括彰化溪州總計309筆、將近57公頃的土地面積。另外在申請條件上,必須要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以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規定,亦即目前仍維持農地農用、承租者需為自耕農、不可有轉租的情形,目的就是為了扶持自耕農。

賴總統進一步說明,只要符合農地繼續農用,承租人是自耕農,符合國土復育及環境保育等這三項基本條件,就可以申請公地放領。目前內政部已經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做好準備協助農民提出申請,請大家一起宣傳幫忙,讓這項政策具體落實。

今天出席的農民特別表達溪州在地心聲,這片土地由先民用「一支鋤頭、一個畚箕、一台牛車」,百年來辛勤墾拓耕耘,公地放領是所有農民的期待,並希望政府為農民來推動公地放領。

內政部說明,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政府自37年起辦理早期、專案及補辦三階段公地放領,但九二一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重創臺灣後,政府基於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97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停辦放領17年以來,政府陸續接到農民重啟公地放領的聲音,今日,透過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宣布,要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來表達對於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的尊重與感謝。

內政部表示,目前預計放領的土地包括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2類,放領土地必須是65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並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經初步盤點,全國65年以前承租至今的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約近2,000公頃、4,445位農民,這些土地未來將納入清查放領土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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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目前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同時協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在年底前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後續將配合財政部清查土地租約作業,全力推動放領工作,以協助符合放領條件的農民申請承領及取得土地所有權,也為臺灣辛勤付出農民與農地農用的永續發展,寫下重要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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