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大陸強押台灣民眾,立委今天肯定外交部保護國人作為,但批評法務部官員竟說中國大陸有管轄權是扯後腿。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強調,符合法理、尊嚴及主權獨立,是處理肯亞案的最高指導原則。
法務部國際兩岸司副司長戴東麗則解釋是媒體寫錯,台灣當然有管轄權。不過,戴東麗昨天在國民黨團記者會中確實引用刑法規定,連說了2次「台灣沒有管轄權」,並接著解釋台灣會有管轄權是因為憲法「固有疆域」、兩岸條例等相關規定,場景也並非她答詢時告訴立委是「媒體追問」,而是她自行解釋。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今(13)日上午就「關於國人於肯亞涉案,卻遭中國大陸強行遣送乙案,政府應有之作為與檢討」進行專案報告,包括外交部長林永樂、法務部次長林輝煌、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列席備詢。對於法務部解釋兩岸管轄權競合的問題,多位立委都表達質疑。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對外交部表示敬意與肯定,但也質疑為何外交部就說中國是擄人了,竟然還有官員還幫中國講話?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說明,中國大陸跟肯亞沒有引渡條約,所以肯亞是用驅逐出境的方式配合中國大陸,但當時已申請人身保護令,但讓我們訝異的是肯亞警方竟然不理會。
林輝煌重申在國際上有「屬地原則、國籍原則及最便利審判原則」,國際社會並沒有定調,從肯亞案來看,因為是台灣民眾,根據國籍法的規定,台灣當然有管轄權,但大陸主張它有被害管轄權。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他關心的是政府部門在這件事上槍口有沒有一致對外?是否有人扯後腿?並點名為何法務部要講把人帶回去符合國際刑事管轄原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答詢稱,「問題不是這樣問,是媒體寫錯了」。
她說,正確說法是中國大陸對這個案子有沒有管轄權,其管轄權是否符合國際原則,在法律層面來講,今天犯罪被害人全部在中國大陸,對方是屬於犯罪結果地,所以中國大陸在國際司法有管轄權。羅致政反問「這樣是否幫中國大陸背書」?要她不用幫對方解釋;但戴東麗強調,她是在講法律原則。
綠委蔡適應也質疑,為何媒體再追問,這樣的說法讓政府在一致對外面對與中國大陸協商時會出現內部分岐。戴東麗則回應,「是媒體訪問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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