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今天初審,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在報告時提出3大理由質疑草案。除了質疑另立專法的必要性,他也指出促轉條例草案規定設置促轉正義委員會,不符憲法增修條文意旨,與政府長久以來推動組織改造,貫徹組織及員額精簡原則不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1)日審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簡稱促轉條例草案)」,並邀請行政院、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首長、官員列席備詢,會議一開始藍綠即進行議事攻防,國民黨並以程序發言進行杯葛,直到10點半簡太郎才上台報告。
簡太郎在報告中提及3大理由,分別是不符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第3項意旨;與現行法律競合,有無另立專法的必要尚待商榷;涉及權力分立,宜徵詢司法機關意見。報告最後強調,促轉條例草案規範的事項涉及層面廣泛,社會各界尚有不同意見,亟待更進一步討論及凝聚共識。
簡太郎表示,促轉條例草案規定設置促轉正義委員會,不符憲法增修條文意旨,與政府長久以來推動組織改造,貫徹組織及員額精簡原則不符。
簡太郎表示,促轉條例草案規範轉型正義的任務包括開放政治檔案、處理不當黨產等項目,目前已進行相關處置與訂有相關法律規定可做規範準據,若現行法律仍有不足之處,可循強化或修正現有相關法律規定方式處理,如再制訂促轉條例,可能衍生法律競合問題,必要性尚待商榷。
簡太郎也指出,促轉會要調查的相關事項,得通知有關機關到場陳述意見、要求提出相關資料或證物、派員前往有關機關場所必要的調查或勘驗,但審判中案件資料的調閱,應經法院同意,涉及司法機關的職權,宜徵詢司法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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